主持人:好的阿姨,我们现在可以正式开始了。阿姨早安,我是剿匪学院,今天想请教您的问题是,今年7月以来,沦陷区的网络上开始流行一个概念,叫做「历史的垃圾时间」。这个来源有众说纷纭,有一些网民说这是一个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经济学概念,这个说法是说,从经济学的逻辑来看,当某段历史正在背离经济规律、个人又无法改变、而且必然走向失败的阶段,就被定义叫做「历史的垃圾时间」。
当然,历史经济学家米塞斯提出所谓的「历史的垃圾时间」这个说法,应该是一个移花接木,实际上呢这个概念是中国媒体人胡文辉,在他的文章叫做《历史的垃圾时间、文化的悠长假期》中所提的一个概念。胡文辉说,历史的垃圾时间的解释是,现在大势已定、败局难挽,无论如何努力都只是徒然的挣扎,只能求尽量体面的收场而已。他说整个人类历史就像一场体育竞赛,总是免不了有很多垃圾时间的,胡文辉就建议,遭遇这个垃圾时间的沦陷区人们,需要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即使个人在政治上已经束手无策,但是在生活上在文化上,是不妨继续放飞自我的,历史的垃圾时间跟文化的悠长假期是可以相容的,当然他这个说法我感觉非常的像日剧。当然对于这个「历史垃圾时间」的概念,以及他老人家这种应对的建议,您老人家有什么看法吗?
刘仲敬:我完全不知道这个词的来源,但是我第一次看见这个词的时候是在乌克兰战争时期,就是战局陷入僵持以后,就有人说这是一个「垃圾时间」(Garbage time)。然后我就脑补了一下,就觉得垃圾时间大概就是从观众的角度来讲,把战争看成一场足球比赛,如果没有让观众喜欢的戏剧性场面,那么看起来就索然乏味,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战壕战一样,没有拿破仑战争那种奥斯特里茨(Austerlitz, 1805)或者是马伦戈(Marengo, 1800)那样的惊险场面。但是战争显然不是足球比赛,世界上也并没有真正能够处在观众的地位上看比赛的那种人,所以我当时就觉得这个概念很糟糕。而且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这是一个越过信息壁垒,背后分析历史和社会结构的大好机会,就像是一个解剖或者是病理学的标本一样,对于我来说是把信息当做线索,从背后揪出大量的更多信息的大好机会。所以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解剖深层结构的大好机会,所以我没有觉得这是一个垃圾时间。
对于乌克兰和俄罗斯境内的各种力量、以及和他们相关的全球各种力量来讲,这显然是他们势力成长,只不过他们的势力成长,像所有的新兴势力成长一样,在最初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只是出于被动的机缘才偶尔一露峥嵘,然后又消失。大多数人把不符合常规的现象尽可能从自己的记忆中抹去,或者觉得这只是衰乱,包括孔子在内。什么叫做「礼崩乐坏」?正常情况下按照周公的礼法不应该出现的各种现象都出现了,季氏这样的鲁国大贵族凭什么要用天子礼乐(注:论语·八佾第三,「八佾舞于庭」)?乱套了乱套了。今天发动政变明天发动政变,诸侯国还好,周天子也一次又一次被赶出洛阳,整个世界验秩序完全崩溃了。但是这个时期恰好是比西周封建制度更繁荣、在文化上和政治上都更有成就的各个新势力和新集团大幅度成长的阶段,只是孔子出于他自己的悲哀,所以看不清楚这些东西。
而这些新兴势力多半也是被动的,在自身没有自信的情况之下,出于形势。比如说春秋五霸,像齐桓晋文之所以叫「霸」,「霸」的意思就像希腊人所谓的「僭主」(Tyrant),是非常措施,正常情况下没有霸主。霸主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世界产生了德国宪法学所谓的「宪法缺口」,必须有人来填补宪法缺口;或者像罗马的前三雄执政一样(First Triumvirate, 60BC),执政官和保民官没有办法填补宪法缺口,必须由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三雄,凯撒和庞培站出来行使宪法之外的权力才能够维持秩序。宪法之外的权力、常规秩序之外的权力的出现,本身就标志着原有的解释体系开始失灵。这其实是一个非常考验人类判断力的时刻,就是你可以通过秩序的崩溃和宪法外的新因素的出现,窥探背后原先被主流掩盖的各种支流、原先水面下的各种旋流。在主流逐渐崩溃以后,将来出来收场的就是这些不合法的权力或者支流。
不合法的权力最初开始总是缺乏自信的,像日耳曼蛮族诸王国最初也是想要捞一个,从君士坦丁堡的正统皇帝那里捞一个执政官的头衔,比如说意大利王国之类的,以罗马执政官的名义统治。意大利的哥特王(Ostrogothic Kingdom, 493-553)还不如的,就只能要求一些地方官的名分,比如说伯爵啦之类的,伯爵其实本身就是郡守的意思。封建制度就是这么产生的。最初,直到查理曼大帝登基都是苟且之计。正统的看法,包括教会都认为是,像大格里高利(Pope Gregory I, 590-604)这种人,虽然他事实上已经在行使罗马统治者的权力,但是他心理上仍然认为,只有拜占庭的皇帝才是合法统治者,虽然拜占庭皇帝再也回不来了。这样的情况要再过几百年,博弈产生出来的自发秩序才逐步获得新的正统性,然后才被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然后理所当然的正统性、封建主义的正统性,然后在文艺复兴时期、英法百年战争以后又渐渐地崩溃,于是当人们又觉得礼崩乐坏。非正规的权力,像瓦伦斯坦(Albrecht von Wallenstein, 1583-1634)这样的权力渐渐产生出来。坚持正统封建主义的君侯,像勃艮第公爵和玫瑰战争(1455-1487)中的大贵族反而一一败亡,世界再一次变得不对劲了。这样的情况总是一次又一次重演。
在1916年的战线僵持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自由主义的宪法结构所没有的东西。官民结合的协约国计划委员会这样的东西,权力像国防大臣一样大、随时可以置首都的政府和前线军民于死地的运输工人铁路工人的工会这样的东西突然崛起,产生了非正式的权力;如果整合不好的话,就会像是工兵代表苏维埃一样,使俄罗斯帝国土崩瓦解,如果整合得好的话,那么自由主义国家不存在了。1914年以后的英国和法国变成大众民主国家,什么叫大众民主国家?大众民主国家就是抹去了19世纪自由主义定义的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原有的社会势力,比如说劳资协调之类的,现在变成了政权机关的一部分。
然后在大众民主,大众民主和福利国家和计划经济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的,陷入危机以后,冷战后的新自由主义又重新开始企图划分国家和社会的边界。但是我们要注意,比如说沦陷区的自由主义者,基本上都是全球化时代的新自由主义者那些概念的门徒,但是这些概念像所有的托古改制一样,都是不符合实际的。比如说宇文泰家族在关陇集团支持下执行的托古改制、恢复周政,当然是鲜卑人部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变形,并不是真正的周天子的周政,虽然他们自己说得一片嘴响。日本的明治维新和王政复古,并不是真的恢复平安时代(794-1185)的天皇统治,而是借壳建立近代的绝对主义国家。柏林墙倒塌以后的新自由主义,虽然他们高举着19世纪自由主义的旗号,他们复辟是一种不同于19世纪自由主义的新东西,既不同于20世纪大众民主和计划经济、也不同于19世纪自由主义的新的全球化体制。他们心目中的自由主义和19世纪自由主义的差别,就像是明清儒家和东周儒家的差别那么大,你只要认真考察历史的话就可以看出这里面的问题所在。他们对国家和市场下的定义,对于在19世纪和第一世界大战以后的计划经济都是不存在和不吻合的。
什么叫做全民政府?全民一致抗日,就是战争是全民的战争,不再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战争,所有人都参战,而且由工人阶级组成的运输工会之类的东西,由工人阶级和大量人民参加的全民军队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后方的工作呢留给妇女来做,这也是女权运动的根本,女权运动的根本动力就是战争。战争使后方的工作必须由妇女来做,妇女在喂养家庭和婴儿之外,一下就要突然站出来承担男人的工作了,整个社会结构突然变化,原有的国家和社会的边界消失了,那么——
旧有的劳资协议这些东西是一种封建现象,劳资双方都是封建主义的团体,银行家团体和鞋匠团体都是封建法团,他们之间的协议是中世纪的、越过市场的,不按照市场规律,而是按照城邦,就是公社、社区,社区自己的需要而达成协议。从本质上讲,这样的协议跟被马克思鄙视的落后的印度村社、那些没有货币经济的印度村社,理发师和农民交换服务,你把你的稻米送给我、我给你剃头,双方都不用钱,是按照人与人之间跨世代的相互交易来进行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1853年6月)
现在为了战争的需要,变成了国家、军队、企业方面和工会方面的四方协定。哪些男人要去前线、哪些男人要留在兵工厂、哪些空缺由妇女担任。留在后方的人,那么他们的基本物资补给需要维持,一般的做法就是冻结工资和物价,物价不准上涨,以免后方家属军属的生活发生困难;但是工资也不能上涨,工资也必须去固定,如果工资增加的话,通货膨胀一定会爆发,因此利润必须冻结,你不能在战争时期利用前线炮弹的紧缺突然涨价。我们要注意,就是在危急时刻,市场经济停止运作了,经典市场经济是没有这种现象的。
但是经典的市场经济是一个什么市场经济?按后冷战时期全球化市场经济时代定义的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其实是秩序市场的一小部分,它预设了民族国家,而且不是自由主义国家、而是大众民族国家的存在,这个民族国家有无限的治安维持能力,因此企业家和劳动者被假定为不需要承担经济以外的秩序生产任务,这一点在历史的大多数时间是不符合实际的。大多数时间,行会、企业家、东印度公司、或者是巴黎的伦巴第商人协会、或者是英国的五港协会(Cinque Ports),他们像所有人,像面包师行会、屠夫行会、拉昂城的农民和所有人一样,他们都要时不时地保护自己。法国的渔民如果要求法国国王替他们去跟英国渔民打仗,法国国王说,你真的自己打不来这个仗,他的意思就是说,英国渔民打你你为什么不去打他呢?
这个风气还一直遗留到近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中华民国的一些留学生到了美国,被一个美国人欺负了以后,他跑到校长那里去告他,校长吃惊地说,你为什么如此卑鄙,难道你不能够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吗?很明显美国学生当然就是这么干的。但是中华民国的学生觉得,这些事情都是应该上级管的对不对,我如果私自去打了,那不是我们两个相互斗殴吗?美国人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就是一般的小事你显然就应该自己打回去。这就是封建文化和编户齐民文化具体的差别,编户齐民文化认为你竟敢自己还手,自己敢于还手自己维持秩序,这就已经不是良民了。什么叫做「良民」?良民不能有秩序生产力,上级给你管理一切,你胆敢自己管理自己就有犯上作乱甚至是谋反的嫌疑了,那就已经不是良民而是刁民了。封建文化是法团自治文化,首先你应该自己维持一些基本秩序,其次你肯定会产生什么什么协会之类的东西自己管理自己。学校会假定学生会之类的东西、或者是各族群自己的组织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大多数事情是不用它来管的。
战时国家、军队、企业家冻结利润和工资、稳定物价之类的跨越官民的协议是超越宪法的、是不在19世纪宪法的正式规定之内的,但是它们也是19世纪自由主义国家之下,始终存在的封建遗痕。这些封建遗痕在,比如说像天主教社会党产赖以产生的比利时和德国南部那些地区,他们其实像印度那些社区一样,是习惯于用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关于利润的理论,来同时抵抗自由市场经济和社社会民主党的工会势力的,以团体互助和协调、以中世纪封建法团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的,他们的交易手段也是非市场经济的。然后在大众民主的政党政治之下,他们最终不得不把他们本来是反议会的、处于政治之外的势力加以政治化。其实这个过程,像二战以后伊斯兰主义者、真主党之类的组织,把他们的人口转变为政治势力是极其相似的,本身都是我们所谓的政治参与的深化、和大众民主、政治现代化动员过程的一部分。
1989年以后对市场和国家的重新划界,把全部维持秩序的功能交给了国家,这个国家只能是大众民主之后的大政府,19世纪小政府起不了这个作用。19世纪的小政府是封建主义的直接下游,自由主义和三权分立的概念,是封建主义多元权力观念的直接下游。因此在19世纪自由主义之下,在21世纪的华盛顿共识之下认为是民族国家来负责的大部分秩序,并非由自由主义的小政府负责,而是由封建团体负责、教会工会行会之类的各种团体来负责,这是自由主义能够维持根本原因。封建自由是意味着低成本,因为自治团体像阿尔弗雷德大帝(871-899)的民兵那样,提供了大部分维持秩序的动力。
地主乡绅领导的民兵,在英国乡下的大多数情况下就等于是政府,在城市里面,各工会和行会,新兴工会会模仿旧的封建行会,比如说护士工会会向国王申请,自己也像皇家协会一样,捞一个「皇家护理协会」的名号(Royal College of Nursing, RCN)、获得特许权,像东印度公司一样自己经营自己。什么叫特许权(Concession)?特许权的意思就是说,反了反了无法无天了,你就是个准国家了;像东印度公司一样,在遇上其他政治势力的时候,你干脆就自己修建炮台,像一个准国家一样,跟莫卧儿帝国的节度使和藩王就打起来了。如果他们欠你债的话,你不能指望别人,你自己带着军队去收债好了,大不了占领苏丹的王宫、把他的妃子和珠宝都扣押下来逼他还钱(Battle of Plassey, 1757)。英属印度一大半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被动征服的产物,都是诸如此类的准国家的纠纷产生出来的。
皇家护理协会都是女护士,你以为他们不会打仗吗?但是他们其实,以前的牛津大学和牛津市就是经常打仗的,大学生的武装团体和市民的武装团体,骑上马把城市打成一片瓦砾堆,他们每隔十几年都要干一场,然后接下来再不打仗的时期,双方聘请律师就要到威斯敏斯特去、甚至到罗马教廷那里去,相互不断地控告对方,为什么责任应该属于对方,他们几百年来一直都在干这种事情。
皇家护理协会,它像大多数工会、以及今天的沙里亚法团体一样,他们是有自己的行规和习惯法、用自己的协会规章审理自己的习惯的;那么这种东西是不是就像是赫胥黎瞧不上的、认为是很危险的救世军的「法自我出」一样(注:吕叔湘,赫胥黎和救世军;Huxley, Darkest England Scheme, The Times, December 9th 1890)?教会法是不是法?如果我们认为教会法并没有违反法制的原则的话,那是因为教会法已经经过了几百年的封建化,跟普通法有了高度的融合的缘故。工会法如果没有引起很明显的冲突,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老工会本来就是封建主义的一部分,新工会是按照封建主义的方法组织起来的,所以它的内部自治和行规,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大概据我自己的记忆好像就只有十几年的事情。新兴工会比如说铁路工会这些工会,产生的时间就在19世纪的最后二十年,然后经过一次官司,大体上就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和20世纪的最初十年,得到了大法官法庭的认可,使得——大致上讲就是这些工会有权向它的臣民征税,就像教会可以征什一税一样,建立自己的组织、一般的内部纠纷用自己的仲裁法庭来解决。
大多数工会会员生活在这样的封建团体当中,基本上像是印度的村社成员一样,是不大需要跟外界打交道的,具体的争议谁是谁非,自己的仲裁法庭就能解决。如果失业了,就像劳伦斯小说《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所说的,劳伦斯写的小说那样,直接到工会委员会去要钱,工会委员会负责给你发工资。就像是工作的时候老板给你发工资一样,不工作的时候工会委员会给你发工资。工会委员的工资从哪里来的?平时他收你的工会会费,就像是国家给你征税一样,征了税以后它把这些钱构成基金进行投资,有的投资就是投在殖民地上面的,所以工会自身也成了帝国主义一部分,然后利用这些投资得到的钱,来支付罢工时期的生活费用和其他各种开支,因此工会的基金自身也就变成了一个财团。工会就像是国中之国一样,封建主义的法团制度就是这个样子,是诸如此类的权力机构,使得19世纪的小政府能够得以维持。
而且政府和民间差别本来就是——什么叫做政府?什么叫不是政府?为什么你要说居委会不是政府而县长是政府呢?这个区别其实是不存在的。布里斯托尔的自治市跟居委会有什么区别?它完全是本地有产阶级的一个自治组织而已。像今天美国的各个市政city全都是这样的,他们就是本地的地主和房地产拥有者,房产税交纳者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房产税的收入来办治安和教育。所以我在某一次曾经提到过,就是美国警察不是统一的,他们其实就是各地地主不同的地主武装,根据地主或业主的意志,实行自己的内部规章(注:访谈310)。所谓的「警察手册」对他们来说只是个技术参考,像海斯法典(Hays Code, 1934-1968)那样,执行不执行或者是怎么执行,是看业主本身的意思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权力,像哈贝马斯所谓的那种公共领域、公权力,和封建权力或者是私性权力没有明确区别(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书评讲稿集08)。应该说「公共权力」这个概念的本身,从它的原始定义来讲,它们指的是什么呢?就是新君主国的权力。像强大的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强大的菲利普二世这样的新君主国,拥有法兰西财政署和常备军的新君主国建立了公权力,使得比如说法兰西国王和西班牙国王,跟洛林公爵或者勃艮第公爵不一样,他不再是像美男子菲利普或者是圣路易那样的封建君主,变成了一个超越封建体系、立足于封建体系之外的罗马皇帝那样的权力,这个权力最初其实是非法的。照封建主义的原则来讲,王在法下,王不在法外或者法上;王在法上或者是王在法外,就产生出了我们所知道的国家概念。绝对主义国家就是新君主本人和他的常任仆人,凌驾于封建法体系之外和之上;按照英国的封建主义权力看,这本身就是对宪法的侵犯,英国君主不能这么做,英国君主永远是王在法下的。但是大陆的绝对君主做到了这一点,因此国家概念和伴随国家概念的公权力就产出来了。哈贝马斯和欧洲大陆的政治哲学家讨论公共领域的时候,最根本的依据就是这个「公共」,本身是由封建主义脱胎而来,却最终脱离了封建主义、凌驾于封建主义之上的、产生于绝对主义君主国的民族国家。
随着绝对君主的权力被废除、被资产阶级议会所取代,这个国家就变成了「立法国」(Rechtsstaat,legal state);而中世纪封建国家像英美一样,现在英美他们仍然是「司法国」(注:Justizstaat, judicial state;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第十二章)。司法国没有明确的主权。什么叫主权者?主权者就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社会所有各方都要像罗马帝国臣民和罗马帝国一样,跟国家之间没有平等的关系,平等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法团和法团之间,没有人能跟国家平等。英美就没有国家的概念,因为它是封建主义的,国王也好总统也好,他们都是王在法下,他们是封建法关系的一部分,所以最高法院什么都可以管。国王和总统,国王要到贵族院去受审,总统跳不出最高法院。欧洲系的民族国家、法兰西系的民族国家,就是它是高于司法系统的。司法委员会在法兰共和国只是第五号人物。在美国三权分立,三权就是国家;在法国三权分立,国家位于三权之上,三权都在国家之下,表面上是相似的背后,存在着历史渊源的巨大不同。
19世纪的自由主义依靠封建主义的残余来维持秩序,自身是资产阶级的国会继承了绝对主义君主的产物。21世纪新自由主义的国家继续了大众民主的大政府和全能国家,它设置的市场经济不需要封建团体理论上讲来维持秩序,它要求企业家和工会工人不考虑秩序生产的问题,只考虑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这一点就是全球化危机的根本,因为这样一个全能国家(omnipotent nation-state)的秩序生产力,是覆盖cover不了整个社会的需要的。而工会的衰落是封建主义衰落的一部分,导致了巨大的社会真空,这个社会真空,正是川普党人和勒庞党人(Marine Le Pen)对建制提出抗议的关键所在,他们失去了秩序的生产者。就像是工业革命初期的进城工人失去了他们乡下的教区牧师一样,在非人格化的、只认钱不认人、他们感到陌生的市场经济当中,感到孤立和疏离、感到他们被像马斯克这样的索罗斯这样的国际化人才、金融家、印度工程师、中国移民之类的构成的阴谋网抛在了一边。因此他们要反攻倒算,这就是美国当前政治危机的根本,这个政治危机是直接由全球化内在的去封建化因素——
全球化所提倡的市场经济,我们要注意,继承了大众民主时期的全能国家,而把这个全能国家用来维持国家和市场的新边界。因此21世纪的自由主义市场,它的范围比起19世纪自由主义国家的市场范围要大得多。19世纪自由主义国家的市场范围是非常狭小的,为什么呢?因为它能够进行市场管理的那一小部分空间,是各封建团体玩剩下来的,是工会行会、大律师公会、巴黎业主协会、面包师协会和各个封建团体玩剩下来的。巴黎有没有市场经济?当然也有市场经济,但是这个市场经济会随时停止运作,比如说面包师公会经常就是不遵守市场经济的,它认为它自己就是半个政府,因为面包是人民的权利,面包问题随时可以引起巴黎的暴乱。面包师工会不是完全按市场经济办事的,它认为它像军队一样。军人如果按照市场经济来索取他的收入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变成埃及的马穆鲁克、罗马近卫军那种,在自己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可以抢劫国库,因为他们提供的是无价之宝——你的老命,不给钱可以要你的命,他们可以索取国家的全部税入,所以自由主义国家不能允许军人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索取他的收入。而面包师协会就认为它自己是半个军人,它随时都可以用反市场的手段调节巴黎的面包价格。
香港的大律师工会在最自由主义的香港,从来就是不遵守市场经济的。所以巴黎的房租经常是管制的,各个封建行会和法团,像比如说大清国末年的江西同乡会在北京那个样子,是随时可以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给自己的关系人提供免费或者是近乎免费的住房和其他公共品补给的,它们也是半个政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巴黎公社只是个协调机构,它下面的各个行会管理了现代法兰西共和国政府管理的大部分事务。市场的空间比起现在的法国自由市场要小得多。
真正的自由市场不是在1912年或者是1914年、而是在冷战结束以后,这个极大的市场很快就使大众民主的民族国家的秩序生产能力遇到了危机。所谓的伊斯兰问题、沙里亚法团体问题,问题就在哪里?实际上沙里亚法团体行使的,正是19世纪经典自由主义时期欧洲教会和封建法团的权利,他们在生产公共品,为它自己的成员提供免费的秩序。他们显得很突出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冷战时期仍然相当强大的工会、在19世纪和封建时代自己就是半个政府的行会,遭到了21世纪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严重削弱,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而继续保有着自身封建性的沙里亚法团体就显得是非常出格了。
我们要注意,沙里亚法团体自己建立的仲裁法庭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它们跟护士工会建立出来内部的仲裁法庭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会成为问题?就是因为已经有了很多人假定立法权无所不能、国会制定的法律就是一切,各法团自己给自己制定的法规应该不存在。这种想法就是秩序生产力匮乏,大量的人口已经把自己假定成为秩序消费者,而且幻想无所不能的国家能够无限地提供秩序,这是菲利普国王和法兰西的历代先王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法国国王从来不能想象,他们自己手下的渔民或者是农民居然会不能自已保卫自己,事事都要靠法兰西国王来保卫;法兰西国王手下也就只有那几百个贴身亲卫和十几个大贵族,他有事情就带着自己那一小批亲卫,再命令他手下的大贵族带着自己手下的家丁过来勤王而已,如果每个农民和渔民的事情都要他管的话,法兰西国王实在是管不了那么多的,他没有这么强大的秩序生产能力。
所以,全球化危机的根本不是什么海地移民或者是穆斯林移民的问题、也不是什么经济和税收问题,就是一个解放秩序生产力的问题。在主流舆论不认可的秩序生产力不能公开的情况下,非正规的秩序生产者就会出来抢占人人都需要的秩序生产市场,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就像是在乌克兰和俄罗斯的民族国家的建构出现问题的时候,脱胎于寡头的军阀就会站出来提供秩序生产的空间。
实质的秩序生产者和法定的理论上的秩序生产者——这个理论上的秩序生产者在西方情况是这样的,因为西方国家的宪法,哪怕是法国的宪法是直接脱胎于封建欧洲的,所以实际上讲,正如坎特伯雷大主教所说的那样,沙里亚法其实并不违反英国的法制,因为英国所有的封建团体在法理上都是有同等权力的(Rowan Williams, certain provision of Sharia are already recognised)。唯一可能的问题就是,比如说沙里亚法的某些判决会被英国主流社会认为是不合适的,就像是工会的某些内部规范,也会被认为是只顾自己行业的自私利益,而对全社会是不合适的。这些事情照例都是由,甚至不需要上议院和现在的最高法院,一般来说大法官法庭(Court of Chancery)就可以解决问题。宪章运动,工会法,新兴工会的行规为了得到大法官法庭的判例的承认,一般来说都会经过也就是十几年时间磨合,把自己修改到能够被主流社会接受的程度,然后他们就会通过大法官法庭的判例取得合法的权力、取得准政府权力,像教会一样的向自己的成员征收费用,用这些费用来比如说购买土地、从事投资、建立学校和教堂、各种各方面的机构。
一般来说,美国教会的权力就跟一个市政府是差不多的,有的时候还更多一些,也就是它本身就是半个国家,你很难说美国的市政府是民间团体还是国家机构。大陆法体系把民间团体和国家机构划分得很严格,但在封建性更强英美法当中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不要说是各市政府,就连各州的州政府,也很难说跟民间团体有什么区别,因此人人都可以生产秩序。你召集几个有小孩的妈妈,我们的小孩都不去上学,建立一个互助小组,这就是所谓的home school。这种东西过不了多久它就会法团化,变成一个具有自身规范的封建团体,也许是教会团体,因为干这种事情的有很多都是基督教保守派的家长,他们看既成的学校多多少少是不顺眼的。封建主义的秩序生产就是这样产生出来的。
社区是怎么样产生出来的?一些波兰移民,对了,还有包括费拉右派最看不顺眼的索马里移民之类的、芝加哥的穆斯林移民。芝加哥和底特律的穆斯林移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原先的白人皈依伊斯兰教造成的,包括印第安纳波利斯就有一位现任的州议员(André Carson),你们只要分析一下他的家庭和社会来源就能看出原因在哪里。他们来自于自由派的白人家庭,他的母亲也是一位公共活动政治家,但是家庭关系一直搞不好,离婚了N多次。他从小在家庭混乱的状态中长大,又看到自己社区的混乱。然后沙里亚法团体给他提供了稳定性,沙里亚法的执行建立了稳定的婚姻家庭和良好的接近于零犯罪率的治安,因此他服了,他自己就皈依了伊斯兰教。然后因为他自己在维护社区、包括参加反恐战争之类的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变现了当地的一个社会闻人,所以他很容易就当上了议员。这个过程是什么呢?这个过程跟1900年救世军在伦敦和卡尔加里所做的做法一样,它就是源于民间的自发秩序的生产。秩序生产者建立起来的非正规的权力,逐步通过封建体系日益正规化,最后就变成了新的正统的一部分。
当然你也不要反过来说,以为穆斯林就是秩序生产者,而基督徒不是,穆斯林受到现代社会腐蚀的情况一点也不比基督教会少。同样在美国的大城市,穆斯林移民的叛教率大概是四分之一,跟基督教会的基督徒离开教会生活的比例是差不多的。像我刚才讲到过那个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新穆斯林议员,他建立起来的社区组织跟救世军在伦敦一样,因为是充满热忱的第一代人建立起来的,像home school刚刚建立起来的私立学校一样,最初看不出来,但是问题很快就会出现的。你很快就会发现,一个拥有既得利益和资产,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有秩序盈余的存在,而这些秩序盈余可以养一些秩序消费者的时候,就会出现,是不是创始人布斯的三亲六戚,都被他安插在有利可图的救世军官僚管理的位置上可以不劳而获,而辛辛苦苦在前线去救济平民的军官(officer in The Salvation Army)却得不到必要的开支和补给?救世军既然已经像是一个富裕的大企业那样有钱了,那么资源分配的问题很快就产生了救世内部的体制问题体制纠纷。布斯家族创立的救世军应该是什么体制呢?是长老会那样的保守共和体制、是比如说像那些更独立教派的民主体制、还是像英国国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那样的君主立宪制?这样最后引起严重的内部纠纷,纠纷搞不好的话这个教会就二世而亡了。
我见到过的一个home school产生出来的私立学校,现在正在发生这样的纠纷。本身就是home school、完全志愿者搞出来的,除非是志愿者,绝不会接受比公立学校还要低的工资。公立学校的工资已经比同样资历的比如说大学毕业生,在大公司的收入低了三分之二,比公立学校还要低,这是什么呢?这是志愿者。志愿者为什么愿意接受这样的工资?因为老子我原来不是别的,我就是一个妈妈,我觉得我教我自己的女儿最合适,比公立学校的老师要靠谱150倍。难道我8岁的女儿能够给邻居剪草坪赚出一笔钱来,给我发一笔相当于马斯克或者是微软给工程师发的工资吗?我女儿要是没有办法给我发马斯克标准的工资,我是不是就要让她到街上去野去,我就不再教她了?答案当然就是,因为我是她妈妈的缘故,所以我TMD教她是纯粹免费的,而且我觉得只有这样子我自己教才靠谱。于是我跟其他25个妈妈联合起来,我们自己就是学校校长兼老师,自己相互教我们自己的小孩,这就是home school。
然后这些东西渐渐的发展成为私立学校以后,那么校长和管理员是什么人?也无非就是这些妈妈当中的一部分。就像小说《动物农庄》里面的拿破仑和雪球,就是斯大林的托洛茨基,原先也无非是他猪的一部分,但是他们特殊化了异化了、变成统治者了,于是就像过去农场主一样开始作威作福了。然后这个管理层就开始跟家长意见不合了。原先我们都是志愿者,相互教孩子当然是完全免费的,后来我们的小组不知不觉地做大了,可以依法去登记为法团,登记为法团以后就可以更加方便地接受捐款或其他东西,然后捐款还可以拿来再投资赚钱之类的东西,于是不知不觉间我们有钱了。⏎原来是免费的,我教我自己的女儿,再顺便教一下我女儿的其他几个年龄相仿的同学,我纯粹是为了自己放心,一个钱都不拿的;现在我居然也有一点钱了,就好像是有人请我去春游,或者是请我去什么地方,海外的君士坦丁堡或者是什么地方去旅游,正常情况下我应该自己花钱买船票或者飞机票的,对方说你可以免费去,我就已经很高兴了,然后对方还说你去了以后我们还给你一点钱。咦,还有这么样的好事?我赶紧去了。因为这种事我是干过的,比如说到非洲去看狮子之类的。然后我就心满意足,我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笔钱是不是,嗯哼哼哼哼哼,跟纽约大学的教授的工资比一下?第一次我去的时候认为,妈的我本来自己买飞机票,飞机票不用买了还有人给我钱,挺不错的呢,我根本不去比较什么;在第15次的时候我开始比较了,我觉得他们给我的钱还不如纽约一家大学给教授的工资一半,这是不是在剥削我的劳动呢?我是不是应该采取工业行动(Industrial action)罢一罢工,让他至少把给我的出场费,现在我应该把它叫做「出场费」了对不对?最初的时候我以为我是纯粹占便宜的,出场费上升到比如说至少是纽约大学工资的三分之二,才能符合我伟大的身价呢。
好,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一部分教师,其实他本来跟学生家长没区别的,他们认为老子我的工资太低了,怎么也不足以表现我的价值。我没有大公司职员的工资倒也罢了,连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都不如,太欺负人了,公立学校的教师8小时都不能上满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干我屁事,我简直是24小时在给你做志愿活动呢,我不能多拿点钱吗?⏎管理层就觉得,耶耶耶耶耶,我们本来就是志愿者是不是?志愿者本来是不要钱的,现在你有了一点钱还不满意,你就不想想我们,我们才是真正承担风险的人。你承担什么风险了?你顶多是没有钱,我们像企业家一样承担风险。你那些钱从哪里来的?各种捐款或者投资收入,投资是资本主义,我们管理层负责投资,赔了钱要算在我们头上的。我们大家都在当志愿者,你钱拿少了你就不愿意,我们负责倾家荡产去赔的,我们不应该更得多拿一点吗,你们要是要涨工资的话,我们管理层不应该给自己涨工资吗?⏎学生家长就会说,搞什么鬼呀,学校那些孩子们本来是我们共同教的,你以为你在学校里教孩子,我们在家里面不教吗?没有我们家里面配合的话,你们的学校能搞得好吗?你们的学校能够进得到「基督教古典学校联盟」(Association of Classical Christian Schools, ACCS)这样的组织吗?狗屁,凭什么我们在家里面搞的东西一点钱都不收,连教师的工资和管理层的津贴都没有,而你们教师要给自己涨工资、管理层要给自己涨工资,反了反了,这还是我们建立home school的初衷吗?我们建立home school可不是为了让你们把我们的home school搞得跟公立学校,或者是那些我们看不顺眼的自由派建制学校一样吗?
然后三个方面就各自翻出了圣经出来,哇哇哇,哇哇哇,哇哇哇。你TMD违反了神圣的契约,这个神圣的契约就跟我们在教堂结婚的时候、或者是宣誓效忠的时候的契约一样神圣,因为我是这么解释的。另外两方面就会认为,世界上只有你才识字啊是不是?我老人家没读过圣经是不是?我不会自己解释,把一切都解释得对自己有利对不对?然后工业行动、各种类似二月革命时期的各种行动就开始出现了。学生家长说我要把自己的小孩弄到别的学校去,给你点颜色看;管理层就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些知名度了,老子还可以从其它地方拉来一些学生,而且还可以向联邦政府申请补贴呢,因为我做了重要的公益活动;教师说,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互助小组,像是支持民主党的教师工会一样,虽然我们的政见跟他们完全不同,我们是支持共和党的,但是我们也可以协调契约要求提高自己的待遇,要家长和管理层双方都向我们让步,要不然你以为凭我们的资格,难道不能到马斯克那去捞一个工程师做、或者是凭我们的学历到教师公会去当一个懒人、或者是到私人公司去当一个勤快但是挣钱很多的人,不比你们这里干得好吗?于是三方面就闹腾起来了。
好,这种事情是我亲眼见证的,世界就是这样展开的,所有组织都是这样的。我相信一度能够实现零犯罪率的芝加哥和底特律的穆斯林团体也少不了这一段。最初做到这一点了以后,相应的利益就会产生,利益会使他们的分化,而第二代的子弟相当一部分,会像基督教家庭的一部分子女一样,不再相信正统的教义,而且还会把他们的长辈和长老看成是像救世军的布斯家族一样借名敛财的伪君子,把从事公共利益活动变成为领导层和管理层谋取私利的工具,你们TMD算什么呢?然后新的脱胎于伊斯兰教教会的自由派又会产生。然后这些自由派的在失去了原有的——没错,我所看到的情况就是,有一个悲哀的学生家长看到,就像在加尔文时代的教会那样,信仰产生财富、财富毁灭信仰的整个过程以后(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五章),他悲哀地说,难道凡是人建立起来的组织都免不了腐败吗?我们当初认为自由派教会或者民主党什么的腐败,但是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组织做大了以后,也陷入腐败和分裂当中。难道不是跟他们一模一样的吗?
好,我觉得台湾人应该比较熟悉这一点。民进党在蔡英文领导之下跟国民党有什么区别?对了就是这个问题。说吧,你自己说吧,证明蔡英文跟国民党有什么区别?蔡英文跟马英九有什么区别?你一定要说没有什么区别的话,那证据是1200万,随时都可以找得出、谁也反驳不了,只要你决心这么认为;但是你一定要认为有点区别,最好还是不要让国民党回来,那你当然也可以找出150万条证据来,所以这纯属是一个观念问题了。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人建立起来的组织都是这个样子的。如果费拉右派认为伊斯兰教有一种神秘的免疫力,他们其实看到就只是第一代移民还没有完全摆脱他们最初的生活环境,等到第二代第三代进入生活环境以后,自然而然就会受到现代化同样的侵蚀。
由基督教社会产生出来的自由派,产生出了我刚才讲到的那个议员那样的自由派家庭,他们的信仰淡薄了、认为教会是纯粹形式上的东西,去不去都一样;然后最后过了几代你就会发现,形式上的东西还是颇为重要的。他们那些顽固腐朽愚昧的祖先是生养众多婚姻稳固,虽然被他们认为是非常愚昧、过的是很糟糕的生活,但是他们这些自由派、具有先进思想的新人,每隔五年就离一次婚,自己的小孩也养不好。这样的家庭长出来的小孩,像伦敦贫民窟那些单亲家庭养大的小孩一样,感到切身的痛苦。切身的痛苦就是什么?我差一点就跟我从小一起玩儿的同伴一样,在18岁的时候变成不可救药的吸毒者,本来大学给我提供了奖学金来奖励我的足球踢得好,但是我因为自己的生活习惯适应不了有规范的生活,而我竟然去吸毒去了,大学也没有上、也没有变成优秀的足球队员,然后在35岁的时候因为吸毒过量死在公立医院里面。而我已经活到了38岁,差一点点我就变成他了,好可怕,我不愿意再过妈妈和我同学那样的生活。这时就要靠机缘了,当然对于宗教信徒来说这就是上帝的旨意了。真主这时把伊斯兰教送到他的身边,他突然看到皈依伊斯兰教能够给他提供稳定的预期、能够使他的小孩不再过他自己和他妈妈过的那种生活,于是他就变成穆斯林了。
而后他自己的二三代子弟也会经历过我刚才说的问题,他们会认为他祖爷爷创造来的、一度曾经是像伦敦救世军那样零犯罪率的穆斯林社区,也变得腐败和自由化了。为了使穆斯林社会能够融入主流社会,教规肯定需要自由化解释,解释来解释去,就跟建制派变得没有什么区别,大家都是流于形式,也没有真正的信仰可言。于是他们的家庭也开始瓦解,也产生出散沙式的、缺乏秩序的子女。然后他们子女在这个时候又要看机缘凑巧,是谁去照顾这些离群的羔羊?主流教会往往不肯这么做,因为大公司就有点像是政府,像英国国教会的牧师很容易做一个拉丁文学者,一辈子过闲暇舒适的生活,他们不大会有动机,就像科贝特说那样,跑到新兴嘈杂的工业城市去,放下绅士的面子,去跟那些来路不明的江湖野路子的人一起厮混。愿意跟江湖野路子厮混的人,很可能就是韩国邪教教主那种不清不白的野路子教会,他们愿意去赚这个钱、捞这方面的好处。
然后在这种情况下被遗弃的三四代子弟,失去了原有的信仰和组织,然后有一部分就会堕落,在吸毒犯罪当中消失,被世界淘汰掉;幸存的那一部分,他们有切身的痛苦,不像是稳固的社区的子弟,他们认为秩序是天生的、天上掉下来的;面包是超市种出来的、西红柿是超市种出来的,良好的邻里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像空气和太阳光一样,是地球上本来就存在的,不需要任何成本,我们无论如何破坏它,像王小波说的那样,首先开放图书馆,然后开放这个开放那个,它都不会消失(注:《摆脱童稚状态》)。但是事实证明你真的开放成功了,它真的会消失的。等你消失的时候你又开始,这时候就要看机缘凑巧或者说上帝的旨意,这一次送来的是谁呢?是救世军、是伊斯兰教徒、也许说不定是高台教(Caodaism)教徒或者是印度教的传教士吧?说不定是万斯副总统带到共和党大会上去的印度教念经的传教士说不定呢。说不定穆斯林第三代会被印度教的传教士、或者是越南的传教士拯救而重新建立社区呢,当然也有可能是基督教的某一个支派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