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复兴运动

主持人:阿姨您好,观众朋友们好,我是Edward,今天想请教您一个会员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这位会员朋友对北美基督教的历史很有兴趣,他说相信熟悉北美基督教历史的朋友们都知道,在整个北美基督教经历过四次所谓的「大觉醒运动」或者也可以描述为「宗教复兴运动」。这四次的大觉醒运动分别是发生在18世纪、19世纪初、19世纪末以及20世纪60年代,这四次的运动的模式经总结基本上都是比较类似的,都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越来越富足安定,但是原有的基督徒对信仰越来越冷淡丧失了宗教热情,社会显得越来越世俗化了,在这种时候就出现了一些虔诚的牧师以及教友感到很担忧,于是他们就掀起了这个宗教复兴运动,主动去向那些不信教的人或者是不虔诚的人传福音,让社会整体再度恢复宗教热情,让宗教的参与度变高。为什么近代的北美会出现这样的大觉醒运动呢?那么似乎近代的欧洲同样也出现了宗教衰落的现象,却没有出现类似的现象呢?

刘仲敬:这个说法当然是错误的,就是英国肯定是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工业革命时期、城市化时期的非国教徒团体的壮大,基本上是跟美国同时期发生的现象平行的。美国特殊的之处就在于没有国教会,严格来说不是没有国教会,就是殖民地早期其实是有类似国教会的东西的,就是因为建立社群的有很多本身就是教会,有些是特许状团体,但是有些本身就是教会或者在有些情况下是纯粹的某一个教派,或者是像马里兰的天主教会、弗吉尼亚的圣公会、马萨诸塞新教徒之类这样的团体,以及宾州的贵格会(Quaker)这样团体。以至于即使不说是某一个州,至少是某一个殖民地,就具有非常鲜明的某一个教派的特点。像富兰克林非常不满意的就是贵格会开创的宾州的和平主义传统,使他们没有办法执行一个有效的印第安政策,也妨碍了他把各州的印第安政策联合起来,协调各州政策的努力。

这些机构在当时也就发挥了准政权的作用。因为国家和社会的明确区别本来也就是法国大革命以后才有的事情,按照中世纪观念来讲的话,所有的权利包括国王的权利都是私人性质的权利,都是私性权利、法团性质的权利或者说是个人的权利,不会说是有「公共」这个观念的。「公共」这个观念产生是王权过于强大以后,围绕着王权的专业军队和税收机构为国王办事的法学家和知识分子创造出来的,像哈贝马斯(Habermas)后来所说的公共领域这个观念,是围绕着像法兰西、西班牙这样的大君主国,围绕着王权创立起来的公共空间才展开的。在中世纪观念来讲的话,它也不过是一个特别强大的私性权利而已,公私权利本来是没有界限的。在北美殖民地状态来讲的话,从法律上来讲只能说是特许状团体跟公司没有什么区别的权利,经常就被人看成是公共权利了,像霍桑小说《红字》所描绘的那种或者像他本人有深刻印象的塞勒姆猎巫案( salem witch trials)中所描绘的这种状态,地方当局和牧士是很难说是能分彼此的。而所谓的地方当局,其实也不过是某一教派信众的群众团体而已,只不过当地实际上已经没有别的公共服务机构,因此经常就被人当做地方政权。

在很多州实际上是在美国独立以后才建立起政教分离的、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权力;在独立战争以前他们行使管理责任的根本就是本教派的群众组织,严格来说这些地方像中世纪欧洲一样,并无公共权力可言。而美国宪法的政教分离主要是迁就各教派自己立国的联邦主义或者是多国并立的现状,由于距离遥远就像富兰克林所说的那样,直到独立战争前夜,各殖民地之间尽管从地图上看好像是彼此毗邻,其实他们相互联系的难度远远超过他们越过大西洋跟英格兰相互联系的难度。从各州的首府之间,比如说在费城和哈里斯堡之间和威廉斯堡之间最便捷的途径就是通过海路,如果从陆路经过的话,那就像阿诺德(Benedict Arnold)将军去加拿大或者华盛顿将军去勘测俄亥俄一样,基本上就是是刘易斯与克拉克(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式的冒险,其中要有很多路段是要经过纯粹的荒野和敌对印第安人控制的交战地区,远远不如海路来的便捷。因此各殖民地之间等于说是地图上相连,是因为他们把很多其实还是荒野领土在申索过程中算成了自己的领土,而实际上并无人居住更不能有效控制,因此不至于发生直接冲突。但是正如弗兰克林所预见到的,将来人口增加真的发生直接边界冲突的时候,例如缅因州的归属问题、俄亥俄的归属问题,如果美国联邦不成立的话,将来只能用战争方法来解决。

各州像强大的弗吉尼亚州,包括华盛顿将军本人就是一个我们现在可以称之为「西部土地开发利益集团」,他们投入战争的主要原因跟马萨诸塞人、跟波士顿人、跟费城人是不一样的,主要就是因为英国在英法战争结束以后禁止殖民地开发西部土地。这对于包括华盛顿将军本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利益损失,因为他们已经在俄亥俄土地投资方面做了很多前期工作和前期投资,如果遵循英国这一政策的话,他们就要竹篮打水一场空,原来的投资要赔光。而华盛顿将军本人和弗吉尼亚民兵多次冒生命危险去攻击俄亥俄河谷的法国军队驻地其主要原因——理论上是忠君,实际原因也是因为弗吉尼亚地主早已经看上了俄亥俄河流域广阔的土地。他们相信只要法国人滚蛋这片土地早晚会落到他们手里面,没想到法国人滚蛋以后,英国人却取代法国人拦在他们中间,不准他们摘这个已经快要落地的果子,于是华盛顿将军和弗吉尼亚地主也开始反英了。当觊觎俄亥俄河谷地的还有强大的马萨诸塞人。

如果按照欧洲国家的惯例的话,将来马萨诸塞人和新英格兰各邦早晚要跟强大的弗吉尼亚帝国为了争夺西部土地兵戎相见。缅因州也是靠近加拿大边境新开发的土地,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州而是马萨诸塞和其它新教各州觊觎的土地。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成立美联邦,就像一战结束以后有争议的土地交给国际联盟托管,二战结束以后,像利比亚这样的土地就要交给联合国托管;列强看到土地归了联合国,那就是没有归它的任何一个敌国那他就勉强可以接受了,否则的话无论这块土地给谁都要免不了起争议。所以自身没有政权实体,没有强大的常备军和官僚机构,在政治上不是一个强大力量的国联和联合国,在列强看来是一个安全的中立者,信不过别的国家但我可以信得过国联(League of Nations)和联合国。美联邦作用就是这个样子,在强大的弗吉尼亚人和马萨诸塞人看来,缅因州给谁,俄亥俄河给谁,他们都不放心。如果给了弗吉尼亚,想想看,一个从威廉斯堡一直延续到密西西比河畔而且将来说不定还要延续到密西西河以西的俄亥俄,一个巨大的弗吉尼亚帝国,论领土超过了超级大国法兰西王国,比新英格兰各州的总和加起来还要大,这样一个弗吉尼亚帝国,怎么可能不吞并或者是迫使周围各州变成它的附庸,对于自身也过于强大因而无法趋奉的马萨诸塞和新英格兰联盟发动战争呢?反过来如果新英格兰人控制俄亥俄河谷,那就会发生后来1850年代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内战、密苏里妥协案(Missouri Compromise)发生的情况一样,如果北军控制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方,那就像是格兰特(Ulysses S. Grant)将军拿下维克斯堡(Vicksburg campaign),把迪克西(Dixie)三面包围在东南部的狭小区间,那么无论用和平或战争的手段,奴隶制都会必然灭亡,南方各州是一定会灭亡的,强大的弗吉尼亚是经不起也不能容忍这样的包围圈的。

只有一个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成立联邦,大家都放弃自己的领土要求。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土地交给美联邦处理,成立若干准州也就是像自治领这样的地方,将来建立成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和各州,既不属于弗吉尼亚也不属于马萨诸塞。缅因州和加拿大边境土地自己拿出来,马萨诸塞人和所有各州都不能要,由联邦管辖经过过渡时期以后,自己成立缅因州。这就好像说利比亚既不归法国也不归英国,也不归意大利;叙利亚既不归英国也不归法国。将来经过国联和联合国托管后,将来建立独立国家,国联和联合国对英法两国都不构成威胁。而经过过度时期建立起来的利比亚和叙利亚这样的国家在英法两国看仍然是弱小国家,同样不对他们构成个威胁,这样就可以避免英法之间发生外交危机了。这是美联邦建立的主要动机,因为美联邦的各成员国本身是有强烈教派倾向,或者说是本身就是教会产物的话,如果他们直接接壤、直接接触的话,政治上的战争和宗教战争会同时爆发的。

马里兰天主教徒和马萨诸塞的新教徒很难彼此融合,而英国内战的原因就是圣公会的弗吉尼亚和新教徒的马萨诸塞彼此难以容忍,在美洲没有像在英国那样打起来,主要是因为距离遥远,除了海路以外没有办法相互衔接。当然这也使得各州的印第安政策和对英、对法政策无法协调,因此各州都受到了损失。富兰克林早就看出因为联邦不能成立,各州都要受到损失,无论是跟英国、法国打交道,还是跟印第安人各派系打交道,自己都要吃亏。他在他看来,他所在的宾州由于坚持和平主义的宗教传统已经吃亏很大,完全不足以发挥费城作为北美实质首都给他带来的巨大优越性,所以他一再要求贵格会教友派改变自己的传统政策,但他始终没有成功。退而求其次,他也是要求宾州和马萨诸塞、弗吉尼亚达成协议,三大强州的协议最终被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北美其它各邦赞同而加入,从而开辟历史新纪元,这个计划最终部分的通过美国宪法得以实现了。政教分离,美联邦的政教分离原则是各州建立政教分离的中立政府的开始,很多州是在美联邦宪法通过以后才改行民主制度,把封建法团制度改成全民民主制度;或者把原先的教派、教派团体私信权利改改组为公共性质的政府的。

教派或者是公司的管理方法,因为它像是海斯法典(Hays Code)一样。海斯法典并不是美国的法律,它规定女演员的裙子不能露出膝盖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只不过是美国电影业的行业联盟为了照顾美国消费者对电影可能败坏风俗的担忧,采取的自我约束措施。这个自我约束措施本质上跟饭店或者是宾馆的卫生措施是完全一样的,宾馆的卫生措施当然是要求牛奶过期一天也必须扔掉。但是如果是你自己家买入的话,过期一天你觉得没什么关系,你尝尝,如果味道没什么不对的话,你自己喝了没有什么关系。像英国前首相看到自己家里面的果酱发霉,于是他就一下子把发霉的地方铲掉,把底下的果酱吃掉了。这样事情如果发生在饭店或者宾馆里面,那么行业联盟一定会吊销他的资格。为什么?因为这样损害他在消费者当中的信用,你自己觉得一瓶果酱的上半截发霉,下半截自己吃掉,省点钱是可以的,牛奶过期一两天,自己觉得味道没问题,继续喝掉可以的;但是如果饭店或者是商店或者宾馆给客人用了这样的牛奶或者果酱的话,消费者肯定就会怀疑你用的其他果酱或者是牛奶是不是也是过期的,你怎么知道其中会有没有什么问题?所以行业联盟的自我约束,比如说卫生所的自我约束,要比个别消费者个别的判断要更加严格一些,因为消费者有的是苛刻的,有些是宽容的,而且人人都是对陌生人都是不像对自己这样的信任。英国首相可以吃剩下的果酱,是因为他信得过他自己。

但是如果是宾馆或者是商店卖这样果酱给他,他就信不过宾馆和商店了,他要怀疑这个果酱坏掉的程度可能会超过他自己的原来的预期,他自己冰箱里的果酱坏掉一点,他觉得他能够有效的止损,能够控制充分了解信息,知道它坏掉的地方不太多,剩下的还能吃。但是宾馆或者是饭店如果坏到这种程度的话,他因为无法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陌生人,他就不敢吃了。行业联盟的自我约束当然要比消费者个人来说要更加严格一些,这就是为什么本质上是行业联盟或者是民间团体的宗教社区和公司建立起来的社区规范经常看来是苛刻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是「风俗之专制」,像《红字》描绘的那样,通奸或者是信奉别的宗教都算犯罪。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本人就有一部短篇小说叫《恩迪科特与红十字》,描绘殖民地编练民兵的情况,在受刑的人当中,包括有通奸的妇女,像海斯特·白兰那样的人,也有信奉异教,就是基督教其他教派的保王党人。

保王党人责问他,恩尼克说你们不是鼓吹宗教自由,那么为什么要就处罚我们?而恩尼克回答说,我们要的宗教自由是敬拜上帝的自由,而不是信奉邪教的自由。这话说出来等于是没有宗教自由,只有我们教派的自由,而没有你们教派的自由。如果你们要敢坚信你们的,圣公会的话,你给我滚到弗吉尼亚去。这方面的宗教迫害也是在美联邦成立以后,因为会引起最高法院的不利的官司,才在美国各州销声匿迹的。在那以前,只是随着风俗的变化,也就是你所谓的世俗化而逐渐繁减,但并未消失。至少从法理上讲,仍然是包括在亚当斯为英国士兵打官司的马萨诸塞仍然是可以执行的。比如说一个人不守安息日,在星期天干活的话,这件事情是可以在法典库中找出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的,但是在美联邦成立以后,马萨诸塞为了遵循对联邦和其他各州义务就不行了,你这样做法就不能作为诉讼案件来处理了。其实原先这种诉讼案件只是清教徒社区的内部规范,就像是美国电影演员承诺自己的裙子一定要超过膝盖、宾馆的些服务员承诺绝对不用过期哪怕是一天或者是一小时的牛奶一样,都是用更加苛刻的方式来约束自己的,超过必要的方式来约束自己的。

美联邦成立以后,由于各州是宗教多元化的,美联邦是一个宗教多元化的实体,这在当时引起的现象就像是今天的美国包括有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一样。在共和党的大会上面,副总统候选人的印度妻子带来了印度教的婆罗门为他们诵经;在民主党大会上,穆斯林团体为巴勒斯坦祷告。那么当时那些虔诚的人。回忆起殖民地初创时期,在荒野和印第安人的逼迫之下,依靠虔诚的宗教信仰渡过难关,看到今天富裕和平的联邦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的感想跟今天是一样的。这不就是所罗门王和他的外国妃子,背弃祖先的信仰,为外国妃子建立自己的神庙,让外国的祭祀巴力和各种邪教祭祀出现在自己的土地上,这是以色列众先知严厉谴责对象(1Kings, 11:1-8)。宗教复兴的感情跟这些事情是非常相关的,就像免疫反应一样,他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会强大起来。

如果殖民地的各主流宗教团体最终发展为正式的国教,我们要注意正式的国教是什么?欧洲所谓国教,就是国王支持的宗教。比如说有英格兰国王担任教会首脑,任命坎特伯雷(Primate of All England)大主教做他的代理人,建立起来的圣公会。其实英国国王也不过是最大的封建贵族,国王本身的权利包括国王附属的宗教团体的权利,其实也不过是私信权利,只不过这时随着新君主制在事实上而不是理论上的演化,从理论上讲,英格兰国王不应享有主权,主权只属于上帝以及他的两个代理人——教皇和皇帝。但是经过都铎王朝长期实践,普通法学家和政治理论家已经开始援引罗马帝国和欧洲大陆「新君主国」的理论,提出亨利八世和他的继承者也是像罗马皇帝一样的主权者。而在国教会罢黜罗马教廷以后,在英格兰王国境内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主权者了。这是理论家返步跟上现实政治演化的结果,而不是理论家创造一个理论,然后根据这个理论去建构政治现实。欧洲新教国家,比如说普鲁士王国和瑞典王国的主要是属于路德教系统的国教,也是通过宗教改革,战争通过《威斯特伐利亚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根据既成事实建立起来的。

教随国定,宗教自由限于各王国和主权者的当局,而不保护民间团体和个人。换句话说,瑞典王国和普鲁士王国的臣民,就像恩尼克和红十字所描绘的那些殖民的居民一样,没有宗教自由。不可能说你在马萨诸塞去信天主教或者是公会的,你也不可能在普鲁士王国去信奉天主教,或者在瑞典王国信奉天主教,这样会冒犯刚刚打完宗教战争的多数人。包括王国从宗教战争中得到很大好处,可以说是从教会财产中得到很大好处的各位国王的。后来弗雷德里克大帝这样的开明君主宽容天主教徒,把法国移民来的天主教徒安置下来,对各种教派教徒一视同仁。像克里斯蒂娜女王(Drottning Kristina,1626—1689)这样的开明君主引用笛卡尔这样的文人学士引用所有宗教信仰的、各种国家的知识分子来治理宫廷,那都是以后事情了。

最初建立的新教国家同样是没有民间的宗教自由的,只是国王和主权者的有相对于罗马教廷的宗教自由,宗教自由适用于国家而非个人。这里的国家就是指主权国家。主权国家包括撒克逊公爵(Herzog von Sachsen),却不包括勃艮第公爵(duc de Bourgogne)和洛林公爵(Herzogtum Lothringen)。有理论上的依据吗?没有,只有既成事实的依据。既成事实的依据就是黎塞留红衣主教和马萨林红衣主教绝不允许法兰西王国的大诸侯拥有违背国王的自由,而神圣罗马皇帝却约束不了他手下的大诸侯,因此神圣罗马帝国的各诸侯像撒克逊公爵就享有主权者地位,而像法兰西王国品级相同的公爵没有主权者地位。

如果你是主权者,那就是国家,教随国定,你有权做出决定,有宗教自由,主权者有宗教自由而臣民无宗教自由是威斯特法利亚条约(Peace of Westphalia),不是根据任何基督教世界的宗教理论和政治理论,而是根据战争和政治造成的政治现实,针对既成事实追认既成事实做出的总结。我们要注意,国家这个词在中文当中本来就是极度模糊,可以指1000种不同意义。但是法理上的近代国家就是指主权者,有主权才能成为国家,没有主权,无论你的爵位是什么,或者是称号什么,你都不是国家。

撒克逊公国最终变成撒克逊王国它是一个国家、勃兰登堡选帝侯是一个国家、普鲁士大公是一个国家,而洛林公爵不是一个国家,因为他不是主权者,法兰西国王就是主权者,洛林公爵不是主权者。然而维也纳的神圣罗马皇帝和撒克逊的公爵,和莱比锡的公爵,和柯尼斯堡的大公同样都是主权者。主权者才是国家,其他统统不能算国家。但是美洲大陆就是个例外,美国宪法没有主权者的概念。英国通过内战确定了国会的主权者的概念,而英国国会就想把主权者的概念扩张到美洲,而美国的辉格党的认为这是违反了都铎宪法的,美国没有主权者,无论国会还是国王,都只有特许状样规定他们的封建权利。逾越这些封建权利,比如说未经纳税人同意就擅自征收其他的税收,这就是违反宪法。国会愿意在殖民地的抗议之下撤回印花税,但却不愿意放弃他们在法理上的最高权利,使得富兰克林宣布顺从上帝就不能顺从暴君,顺从暴君就不能顺从上帝,国会的要求是破坏宪法的。

其实国会实际上在具体措施上已经让殖民地满意了,印花税已经撤回,但是国会也要讲点面子,他不能说我是在臣民的威胁之下,因为怕了你才做出让步,他要说通过一个决议,说我们英国国会威斯敏斯特在英格兰王国和在北美殖民地都享有独一无二、无所不包、排他性的最高主权。这样的宣言在英国国会来讲,就像联合国决议一样,本来是屁也不值的。在欧洲大陆各君主来讲的话,这是他们早已制造出来的既成事实。但在美洲人看来,这就是英国国会公然违宪的宣言,意思就是这一次我干的还不够,以后还要继续干,因为我本来就有这个权利。弗吉尼亚人和马萨诸塞人都不承认国会或者国王或者任何人有这种权利,他们取得胜利以后,在美国宪法当中也不给总统或者是国会以英国国会同样的权利,美国宪法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主权者概念的宪法。从理论上讲,美国其实没有国家主权,美国的国家主权只属于上帝,然后通过美国宪法分属各州和联邦,以及各州和联邦的不同机构,总统、国会、法院以及各州。

无论是弗吉尼亚和德克萨斯还是美国联邦,都不能自称有法兰西王国从路易斯十四和拿破仑那里继承下来的「绝对主权」。如果你一定要问,法兰西共和国的权利在美国属于谁?那么你只能说这个权利大部分仍然属于各州。小部分属于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他的主权仍然是以封建的方式分散在各地的。既然只有主权,你才是国家,而美国严格上来讲,没有法理意义上的国家,那么即使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机构都并不是欧洲立法国意义上那种政府,而是封建司法统治之下的封建权力机构,他们跟民间团体的差别是技术性的,而不是本质性的。在法兰西、西班牙和欧洲大部分地区,国家——拥有公权力的主权者和只有私人权利的民间团体,是有截然不同的区别的。在美国这个区别是很模糊的,你建立起一个行业联盟或者是协会,那么他行使的权利跟殖民地时期的各州是差不了多少的,跟联邦权利和各州的权利只隔着一张纸。如果勉强说什么公权力的话,那么费城制宪会议以后的联邦权力和各州权力勉强算得上是公权力,但其实也可也远远达不到英国,更不要说欧洲那种地步了。

一个行业联盟,比如像劳联产联(美国劳工联合会和产业工会联合会)这样的行业联盟,在通过它的内部规范建立起的权力,很可能比联邦政府要大,只是比各州要少一些。如果美国一定要区分谁的权力更大的话,那么分散在各部门的主权是仍然像美国宪法所说的那样,凡是没有民事的权力都由各州或人民保存,人民是没有具体实体,而各州有,所以各州的权力是最大的。其次是特别强大的法团、行业联盟,再其次才是联邦政府及其机构。也就是说,联邦政府管理其机构的权力,通常是不如像劳联产联这样的法团管理其成员的权力的。而这样的跨州的法团管理自己承担的权利,通常又不如各州的州政府。而各州之下,比如说自治市,汉密尔顿自治市或者卡姆登(Camden)自治市的权利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世纪封建权利,它的权利跟马萨诸塞公司或者是贵格会(Quaker)的权利是一模一样的。

这样的权利,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没有明确边界的权利。它不像是法兰西克、西班牙这样大君主或者是官僚主义的主权者的近代民族国家一样,对公务员的行为有明确的限制。自治市的公务员是什么呢?就是他们的老师和警察,一般来说,地方事务就是这些。他们就像是红楼梦里面大家族的家丁一样,焦大的行为符合公务员守则吗?肖文的行为符合警察守则吗?不符合,为什么?因为焦大觉得他跟贾宝玉一样,都是贾家的人,贾家的人做了他认为不地道的事情,他公然骂街。公务员如果公然骂街的话,那肯定是违反纪律的,但是他不是公务员,他是家丁呀,家丁按照封建的感情,跟贾宝玉和贾母发生关系,他是自己人,虽然他的地位卑微,他是自己人。

肖文是一个警察吗?他是警察,但是他不是法兰西国家保安局意义上的警察,或者是法兰西的共和国的宪兵,他更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或者泰国警察。他是警察,但他也不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他是什么?他是社区的家丁呀!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术语来讲,他是地主武装。本地的地主雇佣他来看家护院,所以他没有严格遵循警察守则,而警察守则被很多中国或者华人知识分子看成是法律,说警察只要遵守了警察守则,哪怕是把嫌疑人打死了,也不应该负法律责任——并非如此!美国的警察守则并不是法兰西共和国的警察守则,法兰西共和国的警察守则是行政法规,是效力低于宪法和一般法律,只是执法,执法的法律效力低于母法,但它也是法律。

而美国警察守则是什么东西?它是「海斯法典」这样的行业自我约束守则。从理论上讲,海斯法律并不是有强制性的东西,他像工会章程一样不具备强制性,但是一个工人如果违反了工会章程,他会被开除出工会,以后很难找到工作,大多数时候工会会员的其他人、其他朋友会跟他不来往,他是很难这么做的。同样,某一个电影公司如果不遵守海斯法典。别人的女演员都穿着长裙子,而我的女演员却穿着三点式,在其他电影公司看来,你他妈就是「搞不公平竞争」。就像现在中国一样,中国用血汗劳工,甚至用监狱劳改犯生产产品,那就是对美国工会工人构成不公平竞争,你这样便宜的劳动力,我们怎么跟会跟你比?别人都规规矩矩的演员穿的体体面面的,而你的女女演员四面八方的露点,你就可以吸收很多色情观众,而其他守规矩电影演员就得不到这样的好处,你是在搞不公平竞争,我们要对你进行行业集体抵制。但是行业集体抵制并不是法兰西王国那样的国家法律。

美国的警察守则也是这样的。被中文称之为「警察」这些东西,就像中文称之为国家或者是民族这样的东西都是极为混乱的,包含的法律地位极为不同的很多机构。有些警察像联邦调查局一样是官方或者准官方机构,有些警察干脆就是社区自己制造出来的,法律上讲跟公司保安和私人保安差别不大的。我们喀布尔自治市有一拨警察,他们是我们自治市的业主、地主,自己花钱雇佣的。

另外还有一个,比如说明尼苏达牛奶公司,他雇佣了一批保安来看护他的财产。这些保安只服从公司、股票持有者、公司业主的安排。他们的差别在哪里?没什么差别,都是业主的家丁而已。另外还有一个大富翁,也许就是奥巴马本人,或者是佩洛西本人。佩洛西和奥巴马雇佣了一些保安来看守他们自己的豪宅,这些保安服从谁呢?服从奥巴马和佩洛西本人的指挥,而不服从加州政府或者是其他人的指挥。那么警察所对他们的意义是什么呢?就像是「海斯法典」所规定的电影演员守则,或者像是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医学院协会规定的医生道德守则、律师道德守则。如果律师以不道德的方式,比如说出卖他的当事人,收受贿赂这些,还达不到违反法律的地步,或者说按照取证和审判的方式,不可能有任何检察官抓得住、提得出超越合理怀疑的叙事的,你用法律制裁他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可以说他违反了道德守则,我们律师工会要开除他的律师资格,这是够他喝一壶的,就像是工会会员被开除了工会资格一样。各种不同的警察组织遵守警察守则,就像是各律师公会遵守律师道德守则一样,严格来说,并不具有国家法律这样的强制性,只具有中世纪行业制裁这种意义上的基尔特主义(Guild socialism)的、封建主义的制裁效力。这就是为什么肖文有没有遵守警察规范是会引起争议的问题,而假如他破坏了警察规范,这也不是审判他的理由。一个法国警察如果不遵守警察规范的话,那么他是犯了法的,国家是要起诉他的,但是美国不能。即使是肖文真的在弗洛伊德案件(注:乔治·弗洛伊德之死)中违反了警察手册,国家或者州无法起诉他,因为警察守则只是「海斯法典」,只是行业规范,你只能老老实实起诉他,他是不是故意要谋杀,或者说是过失谋杀,要么起诉他蓄意谋杀,要么起诉他过失谋杀。你没有办法像法国那样通过行政法院起诉他一个违反警察操作守册的罪。他是以个人身份来跟你打官司,这是普通法的特点,警察守则只具有参考效力。各州和各教会的规范也是这样的。

所以,比如说假定马萨诸塞或者弗尼亚始终处在孤立状态,或者是不断向西部扩张,建立起一个欧洲式的大国,跟其他各殖民地交战的话,那么他们内部的教会可能会发展为类似瑞典和普鲁士国教会那样的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国教会拥有垄断地位,实际上没有竞争者,瑞典国王、英格兰国王和法兰西国王是保障他们的牧师就业的。而在强大的天主教国家法兰西王国之类的,国王和教会经常会达成政教协议。事实上,罗马教廷要授予法兰西国王类似瑞典国王的地位,而不能够违背法兰西国王的意志,随意任命他的主教,因为这些主教拥有巨大的封建权力,而法兰西国王不能容许教会落在自己政敌的手里面。这就是为什么法兰西国王倒台以后,法兰西共和国和拿破仑政权必须跟教会交战,因为法兰西共和国把原来属于国王的权力拿到自己手里面,而教会的牧师仍然不承认,如果把这些权力交给了罗马教廷,那就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在法兰西国内,出现了一个不忠于法兰西本国的强大的政治势力,而这个强大的政治势力还掌握着妇女和儿童教育权,等于是患在心腹,敌国就在自己境内。

这就是为什么茹費理(Jules François Camille Ferry,1832—1893)内阁、激进党内阁要接二连三的发动法兰西共和国和天主教会之间的战争的缘故。意大利王国在统一以后,或者在统一的过程当中,也跟天主教会变成了死敌,也是出于同样原因,国家和教会争夺人民的教育权。就像法国新小说派的小说《圣诞老公公》的描绘:在一个村庄当中,100多年来,自从茹費理内阁的战争以来,本地的神父,最基层的牧师和本地的小学教师,最基层的国家官吏一直是死敌。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女教师来上任,她自己就去教堂做礼拜。而且自己打扮成圣诞老人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他的小孩在圣诞节打扮成小耶稣的样子演出节目,但是节目到中途他饿了哭了起来,而这个女教师自己装扮成圣诞老人,然后圣诞老人给小耶稣喂奶,从而实现了100多年来没有实现的世俗和宗教的和解。当然这是作者的理想,但是其实国家和宗教和教会之间的裂痕至今在法兰西仍然是隐然可见的。

接受宗教教育和接受法兰西共和国的世俗教育和强制教育经常是矛盾的。一个小孩可以,比如说在星期一到星期五去上法兰西共和国——照教育部长自豪的指出的那样全法兰西的所有小孩在同一天的同一时刻,总是上同样的课程。而在星期天却去上了天主教的主日学校(英语:Sunday school),而天主教徒在1880年是要求他的孩子全部上宗教学校,而不能世俗学校,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要强迫他们上世俗学校,这才引起了茹費理内阁的宗教战争和没收宗教产业、教会产业的活动。而今天除了天主教会以外,又有了比如说穆斯林的各个教会之类的全世界各地各种宗教,那么只有公立学校所灌输的法兰西民族的理念,才能使各种不同宗教的信徒团结在法兰西民族理念之下的。当然,法兰西是有明确的国家观念的,而美国是没有的。假如美国各洲没有能够制定出统一的宪法,而像欧洲新教各王国的方式发展下去的话,那么他的情况会比较接近于英国和普鲁士和瑞典,会产生出准国教会,这些准国教会的牧师没有竞争。

只有在工业化的过程当中,城市出现了新兴的、没有农村教区约束和保护的新兴人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熟悉英国产生的独立派各教会、持不同政见者、非国教徒产生的各个教会在城市的大发展。因为英国是鉴于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存在,它有国教会,但也有宗教自由,换句话说,国教会是能够占到一些便宜,但是不足以形成垄断,所以就出现了鉴于美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情况。而在,国教会权力更大,从理论上讲,直到19世纪初,信奉非国教的宗教仍然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瑞典和普鲁士,更不要说是天主教完全控制在奥地利和法国,工业化的速度慢得多,而且没有竞争。结果工业化最终实现的时候,国教会像英国国教会一样,并没有什么动机去跟进,但民间又没有像是英美那样强大的民间教会去跟进。于是产生出了准教会的社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的组织是封建的和教会的,它是一个反封建的封建组织和反教会的教会组织。相反,英国工党是什么?英国工党是一个纯而又纯的非国教徒的宗教联盟,他像美国一样享有良心自由,就是他作为独立派、害怕遭到迫害的人留下来的遗产。他是各工会的封建联邦,而各工会中间很大一部分就是原有的封建组织,而新成立的工会,包括最近闹得天翻地覆,被费拉右派拿出来造过谣的皇家护理公会(The Nursing&Midwifery Council, 简称NMC),是模仿过去的封建公会,在近代民族国家时期仍然申请并且得到了封建特许权,否则它怎么叫做皇家护理协会?皇家护理协会和科学家的皇家协会一样,并无垄断权力,就是说你不能说你是皇家协会的会员,你就可以不准别人去搞科学研究。你不是皇家护理协会的会员,照样可以组织自己一些其他护士工会去当护士,只不过我们皇家护理协会势力很强大,买到了一个皇家的称号,我们很有面子而已。但我们其实不能够禁止其他地方的的同样自制的公会存在,这些各个公会组成了封建联盟。

因为英国是一个又有宗教自由又有国教会的国家,但在普鲁士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普鲁士的国教会是具有强烈镇压性质的,他们能够排除敌对组织,于是社会民主党及工会就变成了反封建的封建组织。像拉萨尔(FerdinandLassalle,1825—1864)和马克思斗争中所描绘的那样,马克思只是说德国工会打着反封建的旗号,为什么英国工会不反封建?因为英国有封建自由,而没有绝对主义国家的压迫。而在德国,更不要说以及情况相似的瑞典和情况比普鲁士更加恶劣的法国和奥地利那样,封建国家演化为绝对主义国家,国教会本身就是绝对主义国家最大的公务员组织,规模比常备军和官僚组织还要大,对于国王的重要性也更多,是国教会教育所有的人民忠于国王的,而不是依靠19世纪仍然预算很少、势力很少的常备军和常备官僚。哪怕是强大的法兰西王国,如果只靠官僚和军队,靠法兰西财政署和法兰西常备军的话,而没有天主教会的合作的话,法兰西国王是一天都没有办法统治的。

法兰西共和国导致政教分裂以后,法兰西共和国时刻都感到在自己的国内跟天主教会进行殊死斗争,天主教会不要说跟罗马教廷的了,甚至跟奥地利这样天主教大国的关系都比跟法兰西共和国更加密切。而世俗的法兰西王国在统一意大利以后,跟天主教会进行了长期的法国式的斗争,因为法国和西班牙的激进党基本上是模仿法兰西共和国的。直到墨索里尼达成了历史性的政教协议,墨索里尼政权能够站稳,就是因为他像拿破仑一样,能够做到共和国和世俗王国做不到的事情,实现世俗的政权和天主教会之间的历史性妥协。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城市、变成了人口很大一部分,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甚至是接近40%,在比利时和德国某些州的话,工人人口接近40%。这些人受到绝对主义国家的压迫,不享有英国的封建自由,他们很难建立皇家护理工会这样的拥有同样封建特权的新工会。在俾斯麦和普鲁士的绝对主义当局看来,新工会有革命色彩,不能允许你成立;而在英国,国王或者是政府都无法阻止新工会成立,因此他们只能以反封建反王权的方式建立自己的工会联盟,这就是社会民主党。

我们给你三重的诅咒,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这样说,德意志,我们给你三重的诅咒,第一重给阔人们的国王(注:海涅,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1844)。为什么呢?因为新兴工会跟在绝对主义君主兴起之后逐步衰落、其残余已经依附于当局的旧的自由城市的行会不一样,普鲁士王国已经不像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各城邦一样,能够允许自由行会、鞋匠工会和其他工会享有自由城市的权利,普鲁士国王要把所有权力抓到自己手里面。而英国国王像过去的封建的英格兰国王一样,他不能干涉布里斯托尔或者伦敦市的权利,过去的封建主义的工会仍然拥有自己的特权,新兴的现代工会可以援引封建特权而建立自己的封建工会。而在普鲁士你没有办法建立新的封建工会,这个权力已经被绝对君主抓住了,因此你只能建立反政府的工会、唱着法国大革命的革命歌曲的工会。这样的新工会、社会民主党的工会遭到普鲁士国王和普鲁士国教会的反对,被视为反对普鲁士国王、也是反对普鲁士国教,因此他们在得不到王国的保护的同时也得不到教会的保护,他们只能团结起来自己保护自己。因此社会民主党和德国工会是反封建运动的产物,而英国工会则是封建主义自然延伸的产物。

因此他们自己建立了一整套封建主义,就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建立起来的德国工会传统,打着反封建的革命旗号,但是自身却是封建主义的(注:哥达纲领批判,1875)。他们在反对普鲁士王国和依附普鲁士王国发展起来的「庸俗资本主义」,也就是费拉资本主义——跟英法的资本主义不一样,他们不是独立的资本主义,而是依附于王权保护的资本主义。所以所谓德国资本主义的庸俗习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负有极大责任这种说法,在德国知识分子当中一直极其流行。而工会要求的是复兴封建传统,因此他们的要求是反动的,他们要求复兴绝对君主制兴起以前的、旧神圣罗马帝国自由城市时期的行业工会的传统。马克思对此痛加谴责,他说,拉萨尔的工会本质上不是革命而是反动,他们不是要把反封建和反绝对主义结合起来,像法国革命者一样,把反对官僚机构、砸烂国家机器——什么叫砸烂国家机器?就是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就是反对绝对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结合起来,而是想要利用封建主义来反对绝对君主制和官僚机构。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因此,德国总工会它不像是英国工会那样,是按照封建的行业原则和地域原则组织来的,而是跨国的、跨越了普鲁和德国各邦的建制,把德国各邦同时镇压的新兴工人团结起来,同时这些新兴工人也同时受到天主教会和新教教会的咒骂,因此他们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他们是反封建的封建组织、反宗教的宗教组织。平时工作的时候,工会委员对工人群众进行管理和训练,坚决拒绝任何非工会工人,对非工会工人实行工业行动、强迫雇主接受工会的排他性管理,跟雇主之间形成一种准战争状态。而周末休息的时候,他们有自己的活动。社会民主党办自己的幼儿园、办自己的星期天业余学校,给文化不高的工人上学、给工人儿童提供服务。这些是什么东西?这就是教会的翻版。教会办主日学校,星期天周末的时候让小孩来唱一唱宗教歌曲、学一点基本的宗教知识,同时荡一荡秋千,跟其他小孩一起玩一玩。而大人呢?小孩上主日学校,大人去做礼拜。

社会民主党受到国教会的诅咒,却又不像英国那样有自己的非国教派的支持,因此英国各工会,像吉尔·哈第(注:Keir Hardie,访谈304,参考亨利·佩林《英国工党简史》)这些人,自己就是克伦威尔时代的独立派教派的成员,而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则是理论上的无神论者。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在其他人去做礼拜的时候,他们干什么呢?他们把工人群众团结起来讲马克思经典、开「民主生活会」。很多人,包括王怡、刘军宁和很多人都说共产党是反向的教会,但是我们要注意,不是共产党是反向教会,我们要搞清楚,德国社会民主党和欧洲大陆绝对君主制之下的工会和社会民主党才是反向教会。布尔什维克开创的共产党是反向教会的一个分裂机构,反向教会自身不是恐怖组织,正如你所看到的那样,它只是用马克思的经典来代替圣经、用世俗的幼儿园和教育活动来代替主日学校而已,它还没有走到直接搞恐怖活动那个地步。

这样的结果就是怎样呢?在欧洲大陆引起了在英美没有的分裂。我们要注意,美国的几次宗教复兴,都是在没有正规国教会、多元宗教并存——世俗化是多元宗教并存的结果,美国宪法和美国联邦的成立是世俗化的第一个主要原因,以后的主要原因就包括工业化城市化、外来移民,尤其是天主教和犹太人移民的阑入,以及后来比天主教犹太人移民更加疏远的印度人中国人和穆斯林的阑入之类的。每一次危机都引起了民间的一方面是新兴宗教的产生,另一方面是已经过于见多识广因此变得自由化了的——像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情况,大多数长老会今天已经是极度自由化了,因为他们见得太多、钱太多,对各种异己宗教势力太熟悉,变得自己就是所罗门国王了,因此新兴的生态位被新兴教派占据了。而在英国,英国国教会存在,但是处于枯萎状态和植物性生存状态,新兴宗教在城市里面大量发展。工会所依赖的主要力量,就像斯皮这样的革命所描绘的那样,新兴工会羽翼未丰,依赖的主要力量就是非国教会的力量。而在德国这些条件不具备,他们建立起来了马克思主义的准宗教组织和准封建主义,这就是社会民主党及其工会。

等到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中占据了四分之一议席的时候,旧的教会才如梦初醒,他们感到这样下去不行。英美的工人大多数是异己派、裂教教派的基督徒,这在国教派看来跟无神论者一样的坏,但是他们毕竟还基督徒;而在德国却出现了明确反对宗教、国家和教会,像海涅诗歌所描绘的那样,把宗教、国家和教会绑定来一起反对的社会民主党。这就是为什么俾斯麦时期的国会愿意通过《反社会主义非常法》,在他们看来社会民主党不像是传统的政党,或者是一般的社会势力。一般的社会势力,比如说自由派的各势力,从来没有把国家、教会绑在一起反对的,像中央党(Centre Party)本身就是天主教会的组织。当然这样做事实上是不成功的,因为城市化工业化的缘故,很大一部分人口除了社会民主党及其工会以外没有任何组织,他们需要互助组织。因此唯一的办法就是,其他教会出来建立自己的「基督教社会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