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外华人政治共同体的前世今生

主持人:好的阿姨,那我们现在可以正式开始了。阿姨早安,我是剿匪学院。本周想请教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海外客家人的一段建国历史。其实在1776年,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这一年,广东梅州的客家人罗芳伯(Lo Fong Pak),他在东南亚的第一大岛婆罗州成立了「兰芳公司」(Lanfang Republic, 1777-1884)。原来这些客家人的目标是以同乡会结社的力量,将闽越以及南粤的移民整合为一个自治团体,使其能够跟当地的一些伊斯兰教团以及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竞争。之后他们又将公司改组成为共和国,并且推举罗芳伯担任了第一任的大总长,也就类似是大总统的意思。罗芳伯知道荷兰人对清朝仍然有所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他就立即向当时的清国称臣,并且派人前往北京去朝贡,向清朝称臣的时候仍然使用「兰芳公司」的名称,但是并不为当时的清廷也就是乾隆皇帝所重视。1884年,兰芳公司或者说兰芳共和国,它被荷兰所击败而灭亡,残余的势力逃到了苏门答腊,至此兰芳共和国从立国到灭亡共历经107年。

这里想请教您的是,兰芳共和国他们所代表这种海外的闽越跟南粤的移民群体,似乎最终没能够成功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或者一个较有凝聚力的自治团体,而且后来他们这些人大部分的资源,似乎也投入到了孙中山的革命事业跟中华民族的发明了;当然在最终在二战结束的时候,欧美殖民帝国撤出时,他们就被排华运动给彻底打趴下了,从此再也不能形成一股有效的政治力量。所以说这些海外的闽越和南粤的移民团体,他们在本质上到底欠缺了什么因素,最终没能发展出来一个较为高级或者是较为有凝聚力的政治组织呢?

刘仲敬:就是部落组织、封建领地都是这样的,封建领地就算是升级了。对于人类的大多数和大多数时间,部落是最自然的组织形式,就直到19世纪末,曾经建立过阿拉伯诸大帝国的阿拉伯半岛,大部分地方都仍然恢复了穆罕默德以前就已经存在的那种部落结构,还有相当多的部落放弃了带领他们征服半个世界的伊斯兰教信仰,又开始半公开地搞多神教信仰,结果引起了伊斯兰清教徒的反击。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按照成本-效益的原理,少到几十人最多几千人这样的部落结构,其实是最符合人类遗传本性和环境适应的团体,它的成本是最低的。

比较高级的政治组织,只有在效益增长程度多于成本增长程度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战胜部落组织。所谓效益增长,比如说皈依伊斯兰教的部落酋长当了伊斯兰教帝国的元帅或将军,在大马士革或者巴格达称孤道寡或者至少是做了将军元帅,分到的财宝足以吸引沙漠的部落武士进城。尽管帝国的统治成本远远高于部落,但是只要建立帝国的收益增长得更快,那么帝国就会取代部落。日耳曼部落或者是马其顿部落,马其顿人到埃及去当兵也是差不多的逻辑。

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比如说各伊斯兰教大帝国以后就要以开罗和巴格达作为基础,对无利可图的阿拉伯荒漠采取放弃政策,就像是入关的蒙古皇帝或者是满洲皇帝或者是鲜卑皇帝,认为大草原大沙漠不值得统治,因为收益太低了,那么这些地方又会恢复原有的部落结构。因为收益没有了,这时大家就要比成本了,谁的成本最低谁的政治组织就会胜出。因此如果只讲成本不讲收益的话,全人类肯定是以部落统治占绝对多数。

现在的人类是民族国家和帝国拥有大部分人口,部落区拥有的人口是比较少的,但是如果从地理面积上来看,跟我们看世界地图的印象不一样,从地理面积上来讲,民族国家和帝国只占有人类区域的略少于50%的区间。不要说别的,就连美国这样高度发达的现代国家,境内还是有大量的部落区存在的,非洲国家大部分土地都是部落区,双方基本上还是一半对一半。如果,比如说我们不比人口,比人口的话中国和印度相当于好几个欧洲国家的人口、相当于几十个非洲小国的人口,而比国家的数量,那么非洲国家的数量比起东亚还要多,虽然人口不是这个样子。所以如果不比人口、只比政治组织的数量,民族国家、帝国和部落都算政治组织的话,那么就在此时此刻,人类社会的政治组织当中,应该是跟我们的印象恰好相反,应该是部落超过九成;剩下的一成当中,真实的或者企图建构而没有建构成功的民族国家占70%,也就是占文明人当中的七成,帝国占三成,就是这个样子;90%是部落,剩下的当中70%民族国家、30%帝国,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跟我们印象中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是民族国家是大相迳庭的。

当然,大部分部落人口都很少了,巴西的部落数目肯定就比整个美洲的全部民族国家的数量还要多得多,大部分人类的组织都是部落。当然部落人口少资源少,它一般不会跟民族国家,哪怕是像萨尔瓦多这样国小力弱的民族国家做正面冲突的,而发生冲突的时候,又经常被就说成是因为什么水坝项目(Gualcarque River, Agua Zarca dam)或者什么具体的项目之类的抗争之类的,不容易被人理解,所以大家就经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

但是部落有成本低的优势、有天然共同体的各种优势,它是很不容易被消灭的,远远不像19世纪的进步主义者一样,在英法等国先进的文明的感召之下,他们早晚会变成文明人;或者像20世纪的共产主义想象的那样,他们没有变成文明人是因为帝国主义不好,现在我们实行共产主义,他们很快都会变成社会主义新人,结果完全都是失败的。欧洲文明国家殖民的物质优势和基督教会的传播、共产主义国家的强制暴力和组织力量,其实只消灭了极少数的部落,大部分部落只是生存空间受到一点压缩而已,很多土地,像鄂尔多斯的蒙古部落土地变成了已开发区域,仅此而已。但是你要说大明朝晚期曾经存在的蒙古部落有哪一个真正灭亡了?至少我还是真说不出来,它们只是被压缩了而已、被搞得很惨而已,要想灭亡它,还真是连共产党都没有这种力量。

当然,从人类历史的顺序来讲,部落第一步是建立封建领地和帝国,然后到近代封建领地和帝国经过整合,封建领地的升级和帝国的解体才产生出民族国家来。民族国家是比较硬的,民族国家必须有完整主权,但是封建领地和部落一样,它不需要有完整主权,它只需要实际上方便有利就可以,如果有一个靠山的话、而代价不是很高的话,我为什么要硬着头皮非要独立?为了荣誉和尊严?我们的大使如果不能被称为大使,只能称为代表处的话我们很丢脸?这个因素在近代以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而帝国呢,它的也是非常松散,比民族国家要松散得多,它允许有多种层次。后来这些东西被儒家学者发明为「五服制」,大体上就是说外围是生番、中间是熟番、最内圈才是编户齐民;这其实跟西方所谓的「三权分立」一样,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帝国在形成过程当中自然形成的,它允许有多种形式的,最外围的效忠只是象征性的一个面子而已,只有内圈才是帝国的真正自己人。

当然直到19世纪,扬子江以南大部分地区都是部落区,这是没问题的,甚至大部分人口都是部落人口。从唐人宋人和明人的征伐报告中可以看出,编户齐民的人口非常非常之少。从明清两广用盐的报告——因为盐是主要的财政收入、也是当地驻军和官吏的必需品,大体上就像明人的记录所说的那样,八成人口是獠人,也就是各种蛮族,包括封建领主和部落共和国,只有两成人口是官吏、驻军和编户齐民。从居住区域来讲,这个二八开可能比例还要进一步压缩,可能只有一成甚至不到一成是编户齐民地区,更多的地方是蛮荒或者半蛮荒的部落区。

部落区的领袖当然就是权力不大、主要依靠习惯法来统治的酋长,他们面对文明的时候当然也就像是印第安人面对美国人那样,也是有多种不同的选择的。有的人就像比较著名的易洛魁联盟(Iroquois Confederacy)一样,认为英语国家的文明实在是比我们强,我们多多少少要学一点,甚至还想把联邦啦宪法啦之类的东西引进,模仿英语来创造自己的字母和文字、办自己的报纸之类的。也有一些觉得这样只会使我们自己更吃亏,坚决反对,通通给我打倒的。当然涉及具体博弈的情况就是,酋长和他周围的那些部落勇士、部落长老之间的立场选择问题。萨克逊部落和日耳曼部落在阑入罗马帝国、在罗马帝国解体的过程当中,面临的也是这样的选择,他们对基督教会、和像查理曼大帝这样企图用暴力支持基督教的基督教君主,也是有多种选择的。普遍的做法就是,多多少少会引用一些罗马的文明遗产或者是基督教的文明遗产,因为后者在秩序的自由市场竞争中,毋庸置疑是有极大优势的。

西非和东南亚部落在面对伊斯兰教和儒家的情况之下,情况也是这个样子。扬子江以南其实就是印度东南亚的一部分,至少编户齐民区域以外就是这么一回事。而编户齐民区域其实就是几个港口和几条河流的沿岸地带,从马援的时代一直到陈金的时代(注:大藤峡战役,1465)、到王守仁的时代,这个区域的扩张是很小的,经常是比如说强势君主像秦始皇一路扩张,把他的据点设到湘西山里面,全国征来各种流放犯去充实,然后咔嚓一下,到汉朝的时候又通通没了,大家又退回原来的地方。这些地方大概就像阿拉伯半岛的大部分地方一样,对于大马士革和开罗和巴格达的帝国来讲的话,成本太高收益太少,根本没有维持的必要。

引用高级文明,包括与高级文明联系非常紧密的帝国的资源,对于酋长、武士和长老有很大的好处。比如说在著名古英语诗歌《贝奥武夫》(Beowulf)的时代,有一个萨克逊国王,其实就是酋长了,他的国家大概也就是酋长、武士和长老的酋长国。基督徒把他们叫做「王国」,是因为根据圣经的规矩,圣经里面有很多国王,所以就把他们叫做国王,多少是给他们一个面子。但其实这样的酋长国要有比较正规的政治组织,那都是在皈依了基督教以后。甚至在比较靠近意大利这样文明中心的地方,是名义上从罗马皇帝或者是拜占廷皇帝那儿,讨来一个土司爵爷、副王执政官之类的封号以后的事情。他们在讨论刚刚传来的基督教的时候,就有一个祭司说,有一只鸟从窗外飞来,又从另一个窗户飞走了,我们在屋里面的人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从何而去;人的生命就是这样,从我们的祖先一直到我们现在,我们都是这样活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从何处来、也不知道我们死后归于何处。今天有人给我们提供了解释。于是国王、祭司和武士都投票决定,我们可以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

但是以后的事情是充满了反复的,绝对不像基督教会给我们提供的那些儿童教科书那样,是高度简化的一个漫画式的图解。实际情况多半是,国王和武士们和长老们最初接触的时候看到了基督教的好处,至少那位祭司他自己就是祭司——我们要注意,如果是一个伊斯兰教或者佛教的学者听到基督教的道理,或者是儒家的学者,他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说,基督教有些道理跟我们儒家或者是佛教是相同的,我们觉得这些很有道理,有些跟我们不同,我们觉得佛祖和孔子的话应该是更有道理一些;至少你要提出些理由来证明,圣经上说的话比佛祖和孔子说的话更有道理、或者是证明它们能够相容的,我们先辩论辩论这些。但是部落的长老和祭司没有那么多学问、没有高级宗教的组织和既得利益,后者可能更重要一些,因为比如说伊朗的佛教徒要改信伊斯兰教去做巴格达哈利发的大臣,那有很大的因素就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者通过伊斯兰教大帝国而进一步扩张自己的既得利益。

同样,儒家士大夫跟传教士的冲突、伊斯兰教长老跟基督教会的冲突,都跟他们的既得利益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绝对不仅仅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而部落、酋长国的既得利益是比较少的,祭司长老跟国王和武士一样,比一般的部落民要优越一些,但是优越程度也不大、既得利益不大;如果他们变成了基督教会的祭司,读一点圣经、接受了基督教会的训练的话,他们的地位反而会更巩固些。所以他们就不像是儒家士大夫那样,害怕基督徒不拜祖宗了、不拜祖宗牌位了,整个宗族统治体系要垮台,像左宗棠那样依靠给人,就像孔子自己的弟子那样给人主持各种仪式收钱吃饭的人,马上当场就要挨饿。

但是接下来的问题就有很多了。各种文化融合的情况之下,人都是希望按照自己的习惯来办事的,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习惯在基督教会或者在罗马人看来是野蛮的、要怎么纠正的,他们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当初我们来的时候,你们说得天好地好一万个好,进来以后我们觉得我们学的,对了,就像现在的第三世界国家经常遇到的那样,我们学得再好再妙,到了美国来我们还是下等人。我们为什么不反呢?为什么不造反呢?再说我们学得不像,真的是我们不对你们有理吗?你们这些文明人说得千好万好,你们不也是虚伪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吗?无论圣经上怎么样说,你们主教之类的人物想要给自己捞一点地产、甚至给自己搞几个私生子出来,不就是跟我们的三妻四妾的酋长一样吗?理论上你们要求一夫一妻,但是其实你们自己不也是在搞情妇吗?都是些伪君子。于是他们就会变成像恩克鲁玛(Kwame Nkrumah, 1909-1972)一样的人物,他们会再度叛教或者背叛罗马帝国、或者重新引进异教祭司,甚至屠杀本族内部的基督徒。

然后就会有具有野心的君主,像查理曼大帝这些,我要攻打萨克森人和巴达维亚人,跟荷兰人和德国人打一仗(Avar Wars, 788-803)。我不说是我要扩张领土,因为我手下的爵爷太多,都想要新的封地,我为了摆平他们需要征服更多的土地,而说,我,基督徒君主,不能容忍你们这种叛教行为,我要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让你们皈依基督教的正道。于是我就打起了这样的战争诸如此类,各种冲突就反反复复地展开了。

这些故事,其实跟白左所说的拉丁美洲原住民反对殖民主义、哥伦布以来全世界反对殖民主义的正义斗争没有任何不同,1500年以后的世界跟1500年以前的世界没有本质区别,因为人都是一样的、他们行为动机都是差不多的。荷兰人或者是西班牙人在美洲或者亚洲进行殖民的时候,附带地带来了基督教,跟当地原住民的反复斗争,其实就是他们自己的巴达维亚人之类的蛮族祖先在接触了基督教以后,跟查理曼大帝或者是罗马帝国之类的基督教帝国及其教会进行反复斗争的重演,只不过他们的祖先扮演的就是蛮族的角色、而他们自己现在扮演了查理曼大帝或者是传教士的角色,仅此而已。

对于扬子江以南的百越各部落——百越并不是一个具有一致性的族群,「百越」的意思就像是「洋人」一样。日本人算东洋人、英国人算西洋人、俄罗斯人算是「老羌」,反正都是洋人,你们TMD全是洋人,种族上政治上有没有什么联系完全不管。百越也就是这样的,百越只是诸夏国家对于断发文身、不讲礼乐——什么叫礼乐?礼乐就是来自伊朗和北亚的殖民者,在周公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封建体系以及相应的文化,包括祭祀文化、宗法制度等等,都是为了解决封建的殖民主义和遗产继承纠纷而建立起来的;经过孔子和儒家学的整合,变成了诸夏各国的文化标志,而跟断发文身、不讲礼乐的百越各部落及其酋长国君主不一样。然后它们的冲突,在战国时代秦汉之际一直是非常暴烈的,楚人、越人和诸夏人之间是语言不同文化不同的三个群体。

而楚人和诸夏各国占据优势,这个优势归根结底是来自于伊朗的马和马车那条欧亚大陆的交通线。就好像说国民党或者是共产党镇压西藏的工具是什么?都是洋枪洋炮,都是国民党共产党从苏联搞来的,或者从欧洲美国进口的。他们比起西藏人占什么便宜?就是他们能够更方便地进口苏联和西方国家的军事设施。诸夏各国以及楚国,它们比百越各国的优势方面是什么?就是他们离西亚的文明中心更近。百越人的文明依靠比欧亚大陆腹心的陆路更早、但是现在已经落伍的独木舟之类的海运,代表着更早的文明,在高阶级的政治国家的组织方面吃了亏,这就意味着相应地在财政上各方面都要吃亏。你的国王人家不承认你,说他只是酋长,是没有资格算是皇帝或者国王,能够称你是越君就已经很不错了,比起楚国的大王或者秦国大王要差了一截。

另一方面,这个不仅仅是纯粹的歧视。酋长国的特点是什么呢?它没有「公共权力」这个概念,没有以色列人要立王所说的那种专业化的官僚和军事机构,那样的官僚军事机构成本可是很高的,政治上经济上都是这样。所以先知撒母耳就警告以色列人(1Samuel 8:11),你们要立国王,有了国王才好打胜仗,但是有了国王以后,国王会要你们的年轻人替他们干活、征收你们的牲畜去做他们的税收诸如此类的,你们打走了外国的暴君、迎来一个本国的暴君,你们自己可要好好想想,后来发生的事情跟他预见的一模一样。但是在竞争的压力下,既然别人都有,本质上是总司令的,由总司令转型、最初只握有一部分权力,最后就压倒了原来的古老的权力机构而变成独裁者的国王,首先是在文明最先产生的西亚肥沃新月地带产生出来,然后逐步地扩散到全世界各地。

而对于资源整合能力要差得多——这个就非常集中体现在于战争资源的征集和维持长期作战的能力,这方面后勤和专业的军事训练非常重要。封建主义产生了一个精英阶级,他们有足够的钱和势力,可以按现代的话说是脱产学习军事技术,因此封建骑士的专业程度远远超过其他人。全民皆兵的部落的业余战士,他们平时像百越人一样,基本上拿着斧头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战时的时候拿着斧头上阵,上层人物有青铜或者铁的宝剑或者弓箭,但是底层的最基层的武士,就是平民百姓,他们拿的就是他们平时用来砍树砍竹子的斧头,这个斧头也是他们的武器。挪威武士、维京武士,曾经威震基督教世界的、被易卜生和挪威丹麦冰岛民族发明家奉为先辈那些北欧蛮人,他们的主要武器其实也是斧头。普通人用的都是斧头,上层人物才用往往是进口的高级的宝剑,那是很昂贵的。

能够让自己子弟接受专业训练、并且为他们配置高级武器的人只能是少数精英,这些精英逐步演化为封建骑士。封建骑士是对部落民主的替代,使用斧头的普通人的军事作用大大降低了,降低为跟贵族相比只能靠当民团的普通人。像英国弓箭手那种能够把贵族骑士打败的民团是很少的,大多数情况下民团是打不赢专业化的贵族骑士的,因为专业化的力量毕竟是重大的。贵族骑士能够支持几个月的战争,这是很了不起的,部落之间的战争能打几天就了不起了,打了几天以后吃亏那一方就跑路了。你要追杀他是不可能的,胜利者的手下也不也不过几百人,而且世界如此广大,大部分地方还是无人区,大不了跑到无人居住的森林里面去,量你也找不到他。大部分部落战争就是这个样子,所以它也支持不住专业化的军事集团。而封建主义能够支持专业化的军事集团。

而且封建主义跟部落一样是多中心的,封建领主能够保护的区域比部落要大一些,但是也大不了多少,它仍然是相互制衡的结构,对于人类自由没有很大的威胁。从封建国家角度来讲,酋长和封建君主或者是封建公爵之类的区别是不大的,封建领地也是依靠习惯法组成的,而习惯法很大部分都是来自原来的部落,所以它们很容易整合,按照实际需要和相互间的强弱。如果你的部落酋长势力比我们的公爵小,那么你在皈依基督教以后就可以做我们公爵的附庸,你做一个伯爵我看很合适,或者做一个男爵,男爵是最多的,英格兰绝大部分都是男爵。而男爵不用说,很大一部分是苏格兰部落酋长、或者威尔士部落酋长之类的转化而来的。

为什么他老人家是国王、他老人家是公爵,而你是伯爵或者男爵呢?理由是国王是征服者威廉的后代,他在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教廷支持下征服了英格兰。征服者的权力使英格兰国王始终出于威廉的后裔、或者威廉的法定继承人,因为他的直系男性后裔后来渐渐没有了。高级贵族一般都是根据真实的历史或者神话,跟征服者威廉有一定的关系。当然这个关系可能是联姻的、也可能是本土贵族通过攀附而假冒的,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些小酋长你没有足够的实力,你也担不起这个担子,你根本没有能力带着兵到法国和苏格兰去打仗,没有这个本事你是做不了索尔兹伯里侯爵(Marquess of Salisbury)或者是爱德华国王的。

但是如果你的选择就是,A,你可以像莎士比亚描绘的格伦道尔(注:Owen Glendower, 1354-1415)一样,我继续搞点原始巫术,我本人是酋长兼诗人兼巫师,继续坚持自己独立。在英军主力还没有来的时候,我下山大肆抢掠,把他们抢得光光,然后等国王和大贵族带着兵力打出来的时候,我逃进山里面去,不跟他们正面交火,如果正面交火我多半打不过。英国普通人像莎士比亚一样,把他们看成是一些妖人,动不动就要使用巫术,尽管他们理论上是基督徒,基督徒应该是不信巫术的。但是其实就像《麦克白》或者《亨利五世》那些剧本描述的那样,伊丽莎白时代的普通人,伦敦环球剧院那些观众,多多少少是有点相信并且害怕巫术的,他们觉得苏格兰的蛮族部落或者威尔士的蛮族部落、还有圣女贞德这些人,指不定真有一些很厉害的巫术,能够给英国人以重大损害的。这些巫术是什么?就是那些没有被英国式的基督教会和基督教文化所同化的本土部落文化,这些东西在外人看来就是巫术或者妖术了。

要么你像大多数酋长一样,我觉得臣服于英格兰国王或者是英格兰某个大贵族、做他们的附庸好处超过坏处,我的子孙做了基督徒以后可以上牛津剑桥的大学、可以去欧洲游学,回来以后就是文武双全的人了,不再像我们这样没什么高级的学问。同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封建主义的伦理能够使我的统治更稳定一些,这一点可能意义更大一些,我作为一个基督教贵族,我的子孙继承我的爵位会有更大的安全。我不能再搞一夫多妻,我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妻子,能够给我提供更稳定的家庭生活。通过我跟英格兰国王的关系和欧洲大陆的联系,我在经济和技术交流上更加容易一些、可以获得更多的高技术产品,包括最初连烤面包炉和白面包都是教会垄断的高技术产品。山里人,威尔士部落酋长很羡慕基督徒的白面包,因为他们有肉吃有奶喝,但他们不知道怎样烤白面包,基督教会在祭祀时使用的面包和葡萄酒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高级舶来品,如果背叛基督教,那么你就必须抢劫教会夺取白面包,如果你自己是基督徒的话,那不用说教会会给你白面包的。白面包是很多萨克逊蛮族部落皈依基督教的直接原因,那是非常物质的,就像是很多罗马人皈基督教,是因为在瘟疫的时候只有教会给他们治病或者照顾他们,或者诸如此类的具体因素的。像传教士到东方,教会第一件事情必然是附属开医院,也是出于诸如此类的道理。

当然,这就是个自然选择的过程。我们不搞什么虚伪的、所有文明都是一律平等的,谁殖民谁都是万恶的,西方国家殖民搞得比伊斯兰教和儒家更厉害,所以特别万恶这套乱七八糟的逻辑,我们得承认就是确实是——因为人是充满偏视的、定高下是不容易的,但是相对而言你总不能说电冰箱哪个牌子好,你作为消费者你真的体会不出来。如果有人跟你说所有电冰箱都一样好、你必须对所有牌子电冰箱一视同仁,你是不是觉得他是神经病?我凭什么要买一个三天两头坏的电冰箱?有这么多质量好的电冰箱我TMD不能买吗?

但是反过来,在质量足够好的电冰箱当中有那几种牌子,你要一定要分这种牌子比另一种牌子要好确实是不大容易。但是你知道在所有电冰箱中间,其实好的电冰箱、我认为能够接受的电冰箱也就是5%,但是5%的电冰箱中间有几个大的品牌,其实从我这个粗心消费者的角度上讲,我觉得用哪个牌子效果都差不多。如果我非要用某一个牌子做一个忠实粉丝的话,那就是必须要有意识形态方面的理由,比如说我一定必须要做一个美国人、而不能做英国人或者是日本人,这就是需要意识形态方面的理由了。如果你要是说分不清楚发达国家美国跟非洲国家之间的区别的话,那你就是个纯粹大sb,但你要在各个发达国家、或者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各种意识形态当中,一定要说你支持另一种或反对哪一种的话,就多多少少需要意识形态建构的因素了,包括民族主义和其它各种意识形态。这个过程当然也同样在北非、西非和东南亚,面对伊斯兰教和面对儒家的、也包括面对印度教的各酋长国身上出现了。

从南粤的情况来看,对于大多数酋长国来讲的话,其实接触印度和伊斯兰教比接触儒家更早更深入。儒家虽然来的时间你可以说在秦汉的时候就来了,但是它的活动是极其不积极的,基本上没有超过广州周围的那一点点地方,基本上汉武帝设置的那些郡县大部分是有名无实的,绝大部分还是酋长国。像「合浦珠还」那个故事,其实就像是上海没落香港兴起、香港没落新加坡兴起一样,来了几个贪官当地卖珍珠的商人,老子伺候不起跑了,于是当地就没有珍珠了,于是贪官滚蛋了以后珍珠又回来了(注:后汉书·卷76·孟尝传)。珍珠从哪里来?不是从水里面捞起来的,而是各地的珍珠贸易商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进行贸易。如果来了个贪官他们的负担太重了,他们就另外找别的地方来,别的地方是贪官不知道在哪里,所以感觉就好像是珍珠一下没有了,是什么神秘力量使珍珠消失又回来了。是神灵在惩罚贪官奖励清官吗?根本不是,就是自由贸易正常原理所导致的。它的统治是不深入的。

而印度文化,包括印度教、佛教的寺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团体,建立自治团体的能力要强得多。我们要注意,春秋儒家是封建骑士,秦汉帝国以后的儒家就是帝国官僚,帝国官僚不负责建构基层基础共同体。比如说基督教或者伊斯兰教,或者印度教或者是佛教的寺院教授之类的,到了一个地方碰上信奉原始宗教巫术之类的酋长国,它的本能是什么?把他们的酋长长老这些变成佛教徒、变成基督徒、变成沙利亚法的长老,把他们的部落改建为沙利亚社区、基督教教区或者诸如此类的组织。这些组织如果运气好的话,会有查理曼大帝或者阿育王这样的英明君主,他还肯对基督教会和佛教提供保护。但是没有其实也没关系,只要没有碰上直接敌对的君主,那么我们可以把酋长国直接改组为信奉基督教伊斯兰教、或者佛教印度教的小王国或者公国,不需要有一个同情我们的大帝国君主的。

但是儒家学者不会这么干的,儒家学者永远走不出帝国直接统治的范围。而且在帝国因为财政方面的原因,大珠岩很冷(注:待定)我们不要了,太赔钱了,要了干什么呢?儒家留下的痕迹完全不存在了。所以比如说明国建国驱逐蒙古人,有很多跟蒙古人联系在一起的人,就像是帝国主义在1949年滚出中国一样,跟着蒙古人一起跑路了,当时就有很多信奉伊斯兰教的南粤人一路跑到了印度尼西亚诸如此类的地方。从当时的观念来看,南粤跟印度尼西亚是没区别的,南粤的大部分地方和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地方,都是部落酋长国的区域,这些区域已经有很多人信奉了伊斯兰教,还有广州的很多商贩领袖信伊斯兰教。所以后来郑和才会有施进卿(注:?-1421,明史·卷324·三佛齐)这些人,他们有施进卿这样的名字,说明他们已经会使用汉字了,但他们不是儒教徒而是伊斯兰教徒,而且对于他们来说明国是一个不友好的政权。

所谓南粤人,那么他的酋长国可能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这些肯定是占多数的。可能有一小部分会汉语,还有一部分会阿拉伯语之类的,有一部分是既会汉语又会阿拉伯语,施进卿他们家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会汉语就会接受一点儒家思想,所以他们尽管同时是穆斯林,还经常被说成是南洋华人一部分。如果连汉语都不会的话,那么他们虽然出身是南粤部落,但是跑到印度尼亚去跟当地的穆斯林部落或者是穆斯林社区联姻以后,根本不会被人发明成为南洋华人,或者是纳入南洋华人的历史当中。

当然,像兰芳公司这些东西,以及三合会、帮会、党会这些东西,它们都是比较自由的使用习惯法的南粤部落,在面临它们没有办法抗拒、但是也没有能力征服它们的帝国结构时产生出来的合纵连横机构。本来是分离的各个小酋长国,现在可以通过一个神话——这个神话可以是我们祖先全都是关公的后代或者是其他什么人的后代、或者是我们是同一个行业或者有什么历史因缘,诸如此类的方式,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易洛魁联盟式的横跨几个州、包含几百个部落之类的组织,这个组织会更加强大一些。

像公司,「公司」既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国、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的从事经济活动的公司、也不是封建时代那些东印度公司那样的特许状公司,「公」在南粤当时的语境上就是「公共事务」。什么叫公共事务?部落没有公共事务的概念,部落酋长只有临时的和习惯性的权力。什么叫公共事务?就是由于各部落联合起来,对大家利益都有关系,而任何一方都没有办法单独处置的事务才叫公共事务。公司者,处理公共事务的机构也,就可以叫公司,公司是部落联盟的意思。部落联盟往往是共和制的,当然也有王国,由一个家族或几个家族世袭,或者是像兰芳共和国这种情况,就经常是用选举方式,由德高望重的人士、经验丰富有成就的人士分别轮流担任。其实这种共和制度产生的原因,跟希腊和其它共和制度产生的原因是差不多的,联邦是共和产生和维持的主要因素。共和制度之下原有的共和制度各单位,像美国各州这样的酋长国,有一些它们的制度可能仍然是不同的,可能有一些还是君主国、有一些是封建国家、有一些是部落共和国,只有在联邦这个层次上它们才是共和的。

它们在国际贸易——这里面的国际贸易,首先是始于十字军战争后期,由地中海蔓延到印度洋、然后再蔓延到东南亚的,主要由穆斯林商人带来,同时也导致了东南亚穆斯林势力扩张的贸易,然后是西方人、欧洲帝国主义带来的国际贸易、建立起来的贸易体系,导致了今天所谓的东南亚地区矿业开发的兴起,包括著名的马来西亚的锡矿。婆罗洲的矿产开发也是在这一时期兴起的,它的背后是国际贸易,像西非的金矿开发是君士坦丁堡和开罗铸币厂,应付欧洲和中东国际货币需要的结果一样。东南亚的矿产资源,包括马来和婆罗洲的矿产资源的开发,是从十字军时代到大航海时期全球贸易升级,更深地更广泛地把东南亚的矿产和资源整合进来的产物。矿产开发的有利可图,导致了兰芳共和国的产生,从理论上拥有尚未开发的矿业产生地主权的穆斯林苏丹国那里取得封臣地位。

我们要注意,酋长国跟比自己强大的王国和帝国相处的时候,它的本能而且往往也是最佳选择之一,不是你是皇帝我也是皇帝、你是国王我也是国王,而是我觉得我的品级大概相当于你们手下一个公爵伯爵,我可以做你的一个诸侯或者是做你的一个藩王,这样对我们正好。做帝国和王国负担太重了,我们国家不一定承受得起,而做了你直接的臣民呢受你的约束太多、不大符合我们的习惯,容易在我们的国家内部造成政治纠纷,像彼得大帝那样被搞得父子成仇,是引进外来文化最常见的现象。最合适的方法就是做一个松散的藩属国,最灵活,我承认你是大国,我们不如你,我臣服于你;但是臣服呢,那是可以有非常灵活的解释的,也许只需要送一点土特产就可以解决了,有时候呢你还必须要带兵去帮他打仗。而宗主呢有的时候收一点土特产什么也不要,有的时候呢还需要派兵来保护你劳民伤财,种种选择都是有的。对于双方关系还不确定、信任度还不高的双方,一方面是分出了上下、依附者和被依附者的关系,另一方面这里面还可以有很大的灵活余地,将来随时调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

所以最常用的就是这种模式:我们先向当地的苏丹国称臣,获得矿产开发权,但是苏丹从中间拿到的东西肯定是很少的,大部分利益都是我们的矿业公司自己搞出来的。而我们的矿业公司来自于南粤的各宗族和各部落,通过矿产开发活动要重新整合。就像汤因比所说的那样,希腊人的海外殖民主义促使了城邦民主制度的产生,打破了原来的血缘组合,使地域组合代替血缘组合。本来根据血缘组成的宗族部落,在新地方从事殖民活动的时候必须重新整合,产生出有能力的领袖,而不仅仅是根据血统产生的天然领袖。同时各方势力相持不下,没有谁占绝对优势,因此共和制度是最适合的。所以罗芳伯他们从南粤各地的宗族和部落招来的那些人,在新地方就组成了共和主义的结构,这就是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作为小国,像封建主义小国常见的那样,安道尔大公国和卢森堡大公国不能忘记同时对哈布斯堡皇帝和法兰西国王进贡。它到底真正忠于谁?萨瓦国王(Duchy of Savoy)曾经多次背叛法兰西国王,被法兰西国王和拿破仑打,也曾经多次作为法兰西王国的辅助部队和拿破仑三世的盟友进军意大利,他到底效忠谁?全看临时的需要。纳瓦拉国王(Kingdom of Navarre, 824-1841)之类的小国也是这样的。那么它在穆斯林苏丹国、渐渐兴起的欧洲殖民者和大清皇帝之间,想要扮演类似的地位——我们就是小国,我们四处进贡,希望你们各方都支持我们,是必然的选择。

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演变和经济形势的演变,共和国内部产生了亲荷兰派的势力,把他们的国家变成了荷兰殖民政权的附庸国。当时好像留下一个诗歌说是,我们的大哥在自己的议事厅上面挂起了三色旗,就是荷兰国旗,表示我们归附于荷兰人(注: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当然这时已经是欧洲殖民主义明显占上风的时代,它做出这样政治选择也大概是不错的。

等到拿破仑战争结束,英国和荷兰不希望无主土地引起不必要的争端,把过去荷兰殖民主义不愿意要的大量无主土地,都在英国和荷兰之间通过相互交换的方式进行瓜分。这一瓜分导致了新加坡的兴起,也使得各酋长国不再有能力维持自己的独立或者半独立,必须做荷兰殖民者的被统治者,这时兰芳作为一个共和国的历史就基本结束了。当然,荷兰人还会用甲必丹(Kapitan Cina)之类的方式,允许他们作为自治团体而继续存在,但是这样的自治团体论主权,因为拿破仑以后的欧洲已经开始承认主权的概念了,它是没有主权的,是荷兰国王主权者的下属机构。

而在封建主义原则之下,封建领地和帝国,君主主权经常是模糊的。法兰西国王和英格兰国王这样的强势君主,尽管早就比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教皇强大得多了,但是也是直到文艺复兴时代,才公开敢说他们自己是像罗马皇帝那样的主权者,在此之前是谁都不敢说。唯一主权者上帝的代理人只有皇帝和教皇,除皇帝和教皇之外还有谁敢说他是拥有主权的?说出这样的话就有很严重的异教嫌疑了。因此酋长国和酋长国升级出来的附庸国不享有主权这件事情,对他们其实是没损害的,人类的大多数他们的统治者都不享有完全的主权,即使是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教皇,他们也只是唯一主权者上帝的代理人而已,并不是真正的主权者。

应该说,东南亚部落和印度教、伊斯兰教、和儒教的各大帝国,大部分时间是互不相涉的,酋长国在南粤和苏门答腊之间经常来往是正常现象。由矿业公司而产生新兴的共和国,其性质跟同一时期通过大米贸易和香料贸易和开发,在孟加拉湾和爪哇各外岛建立起来的一些伊斯兰教苏丹国是一样的。这些苏丹国的法宝是什么?跟美国西部的垦荒者非常相似:当时还有很多荒废的外岛完全没有开垦,我们有先进的技术和组织力量,我们把我们的信徒带到这些岛上,或者对于孟加拉来说就是带到三角洲的湿地上去,从大自然的手里面夺取这些土地,开荒、种大米和香料;然后依靠我们伊斯兰教长老的关系网,把我们的产品卖到文明中心,印度的穆斯林各王国、中东的穆斯林各王国、东南亚的各穆斯林王国去,然后又通过欧洲殖民主义把这些产品送到欧洲和全世界市场去交流。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这个商业组织具有了一定的政治资本,就可以选立国王。这就是伊斯兰教开发孟加拉湾和东南亚各岛屿的历史,它们产生的方式跟兰芳公司极其相似,而且时间也是一模一样的、背后推动的力量也是一模一样。

它们实力比兰芳公司要强一些,这跟它们的高级政治组织有关系。我们得承认,伊斯兰教从欧洲一直延伸到东南亚的国际关系网比起儒家要大得多、更比南粤土族酋长国要大得多,仅仅这个关系网就意味着巨大的财富。你试试看,比如说一个喀什的农民在本地卖西瓜是卖不出好价钱的,包装一下运到香港去就能卖出好价钱了,都是这个道理。你在本地种大米自己吃了你不会有钱的、开矿自己用了不会有钱的,你把你开出来的矿运到马六甲去卖给马来亚诸王国,你就比较有钱了、运到印度或者是巴格达巴士拉去,那你的钱就更多了、如果你运到了威尼斯和佛兰德去,你就发大财了。伊斯兰教给它们提供了这个关系网,是它们的势力扩张得比兰芳公司要大得多的原因。当然它们也有更好的高级政治建构的机构,这就要涉及东南亚各苏丹国的内部结构了。总之它们能够支持比兰芳公司更复杂的政治结构,所以兰芳公司这样的集团,在它们之下只能够以附庸国的形式存在。但是欧洲殖民主义又带来了更高级的组织,于是兰芳公司最终又投靠了欧洲殖民主义。
[00:49:47]兰芳公司的政治资源,当然很显然是三层。最底层是南粤各部落的习惯法。兰芳公司这样的本质上是像易洛魁联盟那样的部落联邦国家,它是不能干预自己的基层,所以最后为了臣服欧洲殖民主义的问题内部也发生了分裂,有一部分就出走了。这就像美国的南北战争一样,因为各州本来就有自己的势力的,也是理所当然,总长显然并不能干涉联邦各单位内部的事务,它们自己的习惯法仍然是各不相同的。第二就是在开矿、贸易和外交事务中成长起来的联邦本身的精英阶级,这个精英阶级就像美国联邦各层次的精英阶级一样。他们的政治资源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儒家学说和汉字文化,所以他们才会被归纳为华人,如果没有这个层次,跟他们血统没有区别的其它南粤部落在同样的地方活动,会毫不犹豫地被历史学家划为土族部落或者是皈依伊斯兰教的部落。只不过根据儿童级历史教科书的简单化思维方式,信伊斯兰教的往往会说我是阿拉伯人,其实印度尼西亚自称为阿拉伯人后裔的人,差不多就像是闽越自称为开漳圣王(注:陈元光,657-711)后裔的那些人一样,大部分是攀附的。真正是阿拉伯人移民也有,顶多百分之一二而已。

自称是唐人遗民,或者说是我的祖先——像推特上我就看到一个叫「老林永生」的账号(twi. @thomaslim2019)说什么「九牧堂」(注:林披,733-802)之类的,当然家谱嘛,家谱不需要考证,你随便怎么写都行,所以家谱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当然九牧堂那些做州牧级唐宋大官的,在当时就是充满矛盾的,就是说有些人其实照当时的记载根本就没有儿子,按说不可能有什么后裔的,而且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可疑的,很明显是——我们要注意,闽粤各土族酋长国大规模皈依儒教、在帝国政治机构中学习汉语,这跟王守仁(1472-1529)搞乡约是同一时代不是没有理由的。王守仁搞乡约,其实也是赞米亚各酋长国想利用儒家的政治伦理和组织能力来强化自身的企图,虽然很有可能被历史学家认为是明帝国或者是清帝国单方面的扩张,但其实这个跟曼陀罗花结构的欧洲殖民主义在东南亚一样,是多方互动的结果,迫切希望需要欧洲殖民主义的势力当中,包括很多本土酋长国,同样,通过王守仁和当时的儒家地方自治主义者搞的各种经营,而把自己的部落变成我们的孙子重孙子可以当上大学士和翰林、变成伟大的儒家学者的这种情况,然后发明一个什么「珠玑巷」神话之类的(注:广东南雄市),说我们跟大宋朝什么的大官有历史联系之类的,那肯定是多了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