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阿姨早安,我是Ruth。今天想向您请教的问题是有关metoo运动的。从2017年左右开始呢,声讨性骚扰的metoo运动在美国娱乐圈爆发,很快就蔓延到整个西方世界乃至全世界。一开始呢,大家觉得这个运动还能还受害者以正义、给女性赋权,但是也有人认为性骚扰本来就是一个很难定义的话题,而这个运动妨碍了很多男性求爱的自由。那随着运动不断的发展呢,甚至出现了一些诬告的现象,让很多人开始对metoo运动失望。近期台湾也出现了来自前民进党党工的metoo指控,赖清德也对此表态了。想问阿姨,您如何评价metoo运动呢?这个运动在欧美、中国和台湾分别有怎样的脉络,又扮演怎样的角色呢?非常感谢。
刘仲敬:我想这只是一个泡沫而已。而且也就是因为人类记忆非常短暂,就是总是记不清楚以前自己已经干过的事情,所以隔了一段时间,就像你感冒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会有几个月的免疫,其实明年还会再感冒一样,然后又周而复始地冒出新的泡沫来。因为它描绘的现象实在是深刻地位于两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深处,跟人类社会是同时存在的。性别反映阶级这种东西,其实是冷战快要结束的时候,以工人阶级为核心的旧马克思主义基本衰落以后,新的左派寻找载体以后才发明出来的。但是它作为现象来讲,应该是恐怕比人类作为物种的历史还要长得多。
我们都知道,像黑猩猩大猩猩这样的物种,至少是黑猩猩就有以性为贿赂的现象,就是母的黑猩猩会对地位高的、居于强势地位的公黑猩猩献媚甚至性交,以便换取食品或者保护这种现象。比黑猩猩社会要复杂得多的人类社会,早在人类能够有历史记录以前,像这样现象就是非常普遍。就是在比较平等的原始社会的部落当中,酋长和勇士被社会默认为是性欲更强,勇气更强就是性欲更强,会有更多的女人的。
现在西方对metoo的定义其实是一个权力问题,就是不正当地使用权力问题。例如师生恋是犯忌的事情,因为权力在老师这一方面,因此老师和学生之间没有公平交易的问题;医生和病人之间,权力在医生这一方面,病人完全掌握在医生手里面,所以医生跟病人之间也不存在公平交易的问题。根据同样的逻辑,职场内的上下级,老板和员工、上级和下级之间,他们的关系也是这样的。不对等的关系之下,不可能有公平的恋爱这种事情。不是说是老师不能跟比他年轻的女学生恋爱,而是说他不能够跟他自己管辖之下的女学生恋爱,因为这样可能造成他对其他人不公平。同样的道理,医生和病人、上级和下级、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的。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所以这里面要划出一条禁忌的边界来。你要恋爱是可以的,但是要有一个回避制度,就是说在本人有利害关系情况下是有回避制度的。比如说你要跟自己的女学生恋爱,那么你让她另外换一个导师,那你跟她没有权力关系,那么你们的恋爱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或者她就不做学生了,去做别的职业,那么你跟从事其他职业的人恋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这个非常狭窄的范围之内,性骚扰是一个自由主义和公平对待的问题。它跟与之类似的其他问题,比如说种族歧视、「色盲」(Racial color blindness)问题之类的问题,就是说是,比如说你在职场提出申请的时候提出的材料,或者是跟银行打交道的时候提出的材料,是不能包括种族背景这些东西的。银行借不借钱之类的事情全看你的财务记录,而财务记录上面是不能体现当事人的种族背景的,如果有这方面的材料,就可能给当事人以不正当的偏见,有偏见的人会觉得某个种族会更有可能赖债,因此形成不公平对待。这就跟陪审团的否决原则(Voir dire)是基本相同的,陪审团的成员都要经过双方律师的否决,如果两方律师当中有任何一方认为某个陪审员对案件可能有偏见的话,那他就要pass掉。结果最后选择的陪审员都是原告和被告都认为是公认的没有偏见的人,审判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这就是为什么像很多报道上说的那样、小作文上说的那样,什么什么华人在银行不容易取得贷款诸如此类的,我认为这都是胡说八道。就是至少在现在的美国银行贷款的时候,就像在美国职场的申请报告的时候,是严格「色盲」的,就是审查你能不能贷款的资料当中,不包括任何种族背景的东西。审查人无论自己是谁,他都不知道来借钱的人肤色是什么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他有什么办法对你进行歧视呢?
但是metoo实际上变成一个社会运动,因此它适用范围就远远超出了原先的特殊范围。很多东西都是属于行规,比如说医生的某些规范是不能运用到医生之外的,学术论文的规范也是不能够用到比如说小说、传记、文学作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如果你像是写论文一样去写小说的话,把所有的部分都拉上一长串注解的话,那这样的小说是根本卖不出去的。但是一旦变成社会运动以后,原有的边界就消失了,后来引起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不顾边界的产物。metoo被用在很多毫无关系的情况之下,就变成普通的调情和普通的不对等的性关系全都纳入metoo范围;这样做第一是在程序上是没有办法做到正当的,第二就是实际上它动摇了人类性别和阶级结构的根本。这个阶级结构用夸张的方式来讲,就是性别反映阶级,男性和女性的关系反映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
因为我们受现代民主国家舆论的影响,认为统治阶级好像天生就是坏的,但是其实并非如此。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像商人和顾客、专家和顾客之间的关系一样,是相互需要的。统治阶级的任务就是使用武力,而男人和女人自古以来的阶级关系之所以分化开来,其实就是因为男人是使用暴力的性别,这一点深刻地根植于人类生物学特征的基础。很多东西都是跟激素水平有关系的,男性比较短的寿命、肌肉力量、骨骼的密度之类的东西,都是跟雄性激素有关系的。而且这种现象也不是仅限于人类,换句话说就是,男性就是用来被牺牲的性别。这一点是天然的而非建构的,不是人类自身的建构所能改变的。
当然这就会有我刚才描绘过的,在黑猩猩中就有的现象,就是性在男女之间权重是不对等的。在19世纪的作家,好像是乔治·桑(George Sand)吧,把这一点浪漫地说成是,爱情对于男性是生命的一页,对于女性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对于职业女性来讲,这一点不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也没有到女权主义所夸张的那样,男人和女人真的没有什么区别。别的不说,涉及生育的问题,游戏规则就是对女性片面不对等的,女性要冒更大的风险。
所以很多女权主义者认为是不公平的制度,有它演化上的原因。这里面的制度我们要注意不是指国家制度,而是习俗。习俗对女性是又有限制又有保护的,保护主要是体现于,干脆说就是不要让良家妇女冒始乱终弃的危险,因为在这方面她所承受的压力是男性和不能比拟的。对妇女单方面的保护就等于是单方面的限制,保护和限制根本就是一个意思,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征服和解放也是一个意思,好像解放是好词征服是坏词,其实不是,两者的实际含义是一样的。同样,好像保护女性是好词、限制女性是坏词,限制说地夸张一点就可以变成奴役,但是其实两者也是一回事。保护女性安全的做法,跟限制女性和隔离女性的做法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例如日本有所谓的「公车痴汉」问题,所以日本有些列车上面就有专门的女性专用车厢,只有女人能进,男人不准进。那么我们就要问,这件事情到底是在保护女性还是限制女性?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女性特权的体现。为什么男人没有男性专用车厢?难道男人没有被女人打过吗?我们可以直接统计数据,证明家暴受害者也有男性,blabla诸如此类的,真正的男女平等难道不应该是两个方面各有各的专用车厢吗?但是问题又来了:你设置了专用车厢之后,难道你不是在恢复男尊女卑时代隔离女性的政策吗?男女授受不亲,男人和女人握一握手都是大逆不道不得了的事情。你把女性禁锢起来,专门去搞一个女性专用车厢,让她不跟男性接触,请问这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还是降低了女性地位呢?这就是说不清楚的事情了,因为弱势和强势是相当主观的事情。
比如说种族隔离到底是在歧视有色人种呢,还是在保护有色人种?这也是说不清楚的事情。迪克西老南方(Dixie Old South)和旧南非的保守派认为是,所谓的「种族隔离」是被污名化的产物,其实是为了保护有色人种,因为有色人种事实上当时处于相对弱势情况之下,如果没有给他们特殊保护的话,直接投入像北方人或者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提倡的自由竞争的话,他们会落到无依无靠的状态。隔离是一种保护。这种做法一度被说成是反动透顶,自由平等必须从取消隔离开始,然后现在的主流变成取消隔离了。
但是新一代激进派又不满意了,他们提出的方法恰好就是老一代激进派认为是最反动的方法:他们就是要隔离。被他们认为是弱势集团的那些族群团体被要求设立特殊区域,像日本的女性车厢一样,只准她们进;或者在大学要设计保护名额,只有他们进去,其他族裔全都不进去。那么最古老的老种族歧视论者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哈哈哈哈哈,你们绕了圈又回来了,怎么样,你们的所作所为不是证明我说的话是正确的吗?弱势群体就是需要有特殊保护,如果跟其他人一起竞争,他们上不了大学、做不了生意、什么都干不好。就是要特别保护他们才行,要不他们就只能回非洲去了。
同样的道理,特殊保护女性的措施,从性质上来讲,全都是可以列为被旧自由主义者列为武断的那种,它们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天然边界的。因为就像是美国最高法院对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判决那样(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它不是永久性的东西,而是根据社会形势来决定的,而社会形势的变化是要由当事人随时随地加以把握、随时随地加以判断的。所以女性的问题比男性更复杂这一点,是自古以来甚至超出人类范围之内的,不是现代社会所独有的。因此社会运动只要超出它原先的非常狭窄的,干脆地说就是封建法团内部的特殊规范这个边界之外,变成广泛的社会运动,它就会自然而然会找不到定义。找不到定义的情况下就肯定是有人进行投机,而投机起来的话也会对双方都造成伤害。
自古以来,我们不要说性骚扰,「性骚扰」本来就是没定义的词。性骚扰有一部分是根据主观来判断的,例如根据美国职场现在流行的规范。我们要注意这个流行的规范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根据历来打官司的经验得出来的,就是说是什么不能说,比如说不要去评价女同事长得漂亮、评价她的裙子是怎么怎么样的诸如此类的东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范?那肯定是因为以前有人干过这样的事情,而且打官司打输了。律师哪里管那些意识形态的东西,他只是把以往打官司的判例通通收集起来,嗯嗯嗯,什么情况下会打官打输,然后写成一部像海斯法典(Hays Code, 1934-1968)那样的规范。海斯法典是拍电影的人的规范,什么叫做长裙一定要过膝盖之类的东西。就是反正这些话你不要说,说了以后你将来打官司可能打输。
这样一来就会造成一种根本违反自由主义法律精神的做法,就是其实你说话不小心冒的危险,可能比直截了当的强奸来得更大。强奸案是很难证证实的,为什么呢?因为强奸案总是发生在没有外人在的地方。那我一定要说是她在勾引我,她一定要说我是在强奸她,你让法官怎么判断呢?法官又不是上帝,他当时又不在现场,而且现场又没有任何证人。你能够找到证人都是些很间接的证人,就是说是,这两个人比如说在旅馆开房的时候是哪位仁兄付的钱。但是这个证据当然是一点都不可靠的,男人付的钱就证明男人一定是强奸的,或者一定是被勾引的?sb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或者旅馆服务员或者其他的客人看见谁先进的房间、谁后进的房间,能证明什么呢?谁什么时候衣冠凌乱又能证明什么呢?全都是推测性的证据。
结果一般情况下就是不了了之。或者根据社会信用值:某某女人一贯名声很好,她不会是无缘无故说假话的,我们要相信女人;或者说某某女人一向名声不好,那个男人一向名声很好,我们觉得这样的女人说话全都不可靠。那么请问这样得出来的判决是什么呢?就是个典型的阶级判决。体面阶级被认为是不会犯错误的,不体面阶级偶尔说了真话,也会按照《狼来了》那个小故事所说的那样,谁让你平时的信用不好呢,这次我们也认为你信用不好。像《悲惨世界》里面的沙威警官(Inspector Javert)怎么样也不肯相信芳汀(Fantine)的话,为什么呢?因为照他的经验,妓女按照她们的职业需要就是要说谎的,这一次她也肯定要说谎了;但这一次芳汀却说的是真话,但是沙威却死也不肯相信。
那么,我们知道有一个所谓的「撞车问题」,就是说是在中国你如果撞了一个人的话,正确的做法就是应该直接了当地把他撞死。因为交通事故杀人那是过失伤亡,很可能得到缓刑,判刑也很轻的,坐上三年五年的牢你也就出来了,而且多半会提前释放。因为监狱里面提前释放也是有规范的嘛,十恶不赦的罪犯、死不悔改的,很难获得假释或者提前释放,本来就是无心之失,大家都相信车祸肯定是无心之失了,你要申请提前释放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你如果撞了半截,那人没死的话,那么你肯定要倾家荡产,一辈子也还不清这个债。
然后你比较一下,我是坐三年的牢,然后出来就清清爽爽什么也没有呢,还是背上一笔一辈子也还不出来的债?很多人都觉得坐三年牢更划算,直截了当地——而且撞死人还有个好处,就是说你逃了以后别人不一定抓得住你,你即使把人送进医院以后,不仅医疗费你付不清楚,而且你就被现场抓住了。不要说是真的被你撞的,就算不是被你撞的,看到别人撞了你也不敢送,送了以后法官会问你,像南京彭宇案(注:2006年11月)那样,如果不是你撞的人,你怎么会送病人去医院呢?你千万不能救人。所以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象,既然撞了人以后,正确的做法就是像最近武汉发生的事情那样,干脆碾他一下,让他断了气,这样我的日子反而好过些,如果撞到半死不活的话,我日子反而更不好过(注:2023年5月23日,武汉小学生被撞)。
metoo就是这样一个效果。对一个职场人士来说的话,你如果被人说了一句不妥当的话,你造成的效果比强奸还要严重。比如说我要是对付一个女人的话,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把她约到一个没人看见的地方直接强奸了她,然后她告我,我一口抵赖就是没这回事儿;第二件事情,就是我和她在办公室里面,我说了些调情的话,被她拿出来举报了。哪一件更危险?答案是调情更危险。因为我说了一些话,尽管我一点都没有动手,结果我经理也当不成了、导师也当不成了,卖掉房子去还债一辈子也还不清,这辈子就全毁了,要跟无产阶级为伍了。但是我直接了当强奸了她,她告我也告不中,我说我就是没有做,法官或者是陪审团只能根据我们平时的声望;而我是体面人士,要证明我这一次撒了谎是极其困难的,一般来说我可以轻易混过关。
就是说,这就会造成一种根本违反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司法原理的事情。就是我们要注意,立法是和司法都是一种科学,不能凭感情用事,说这件事很可恶;你说这件事情很可恶,不应该从轻处理,就别忘了还有更可恶的事情。比如说很多人就觉得抢劫犯就应该枪毙,但是法学士会告诉你,抢劫犯如果枪毙了以后,对于犯罪分子然后就有个强烈的动机就是,他抢了你以后就杀你灭口。所以抢劫犯和杀人犯之间刑期一定要有差别,就是给犯罪分子提供了诱惑,他在可杀不可杀的情况下他尽量不杀,不杀了以后对他有好处;如果两者的刑期都一样,或者是通通一股脑全都判处死刑的话,那么犯罪分子就觉得一不做二不休。我本来只是想抢钱的,但是我一定要灭口,灭了你的口和不灭你的口,我的刑期是一样的;但是不灭你的口的话,你跑出去到处报官来抓我的话,我的处境要危险得多。
毛泽东就很懂得这一点,比如说有一次跟朱德去打土豪分田地,朱德说你都已经把别人的钱抢了,是不是可以留他们一条命?毛泽东说这怎么能行呢,我们要么不抢他的,要么抢他就应该杀人灭口杀得光光,杀得光光他就没办法报复我们了;如果仅仅抢他们的钱而不杀他们的话,他们以后肯定会当还乡团报复我们的。朱德就叹了口气就说妈的,搞这种事情还是老毛行,我是甘拜下风。所以刑法上一定要避免「毛泽东陷阱」。
而metoo这种事情搞出来的话,是没有办法避免轻罪比重罪更严重这种事情,而且如果这真的算是轻罪的话。按照美国现有的职场规范,实际上就是已经不仅仅是老师不能跟自己管辖的学生谈恋爱这种情况,就是说是一般来说同一办公室——顺便说一句,在苏联和中国的电视剧里面经常出现什么办公室恋爱这些事情,肯定要全部悬为厉禁的。因为男人和女人在他们能够恋爱成功之前,是要有多次试探的,就是试探到谁合适谁、谁对胃口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这样一来的话,像苏联和中国电视剧中出现的很多情节,在美国职场博弈中间都是可以列为性骚扰的。因为第一,比如像办公室故事当中,这是女上司和男下属之间的事情,他们之间存在权力不对等。你们根本就不应该恋爱,权力不对等情况下你们根本就不应该恋爱,理论上讲你们应该辞职或者是调工作调开以后你们才能恋爱。
但是我们要注意,就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经验积累、技术积累和人脉积累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在宁波能够当一个水产品销售部的经理,干得很不错,大家都说我很能干,调你到天津去你可能就是废物点心。因为你是宁波本地人,跟宁波所有的鱼贩子菜贩子都可以聊得来,到了天津你是个外地人,别人都不跟你说心里话,你一说话的口音就把你暴露,你跟别人不是自己人。你要重新打成一片的话,说不定要花上五年十年时间,过了五年十年你年纪都大了,提升机会早就没有了。你说为了避免相应的危险你需要调个工作,调个工作很可能毁了你的整个前途。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救济渠道是不现实的,等于说是实际上就是你根本不能跟你在办公室的同事谈恋爱了。
那么你还可以把这个规范进一步地扩大出去。扩大出去,假定你不能跟你的学生、不能跟你的病人、不能跟你在办公室的同事谈恋爱,那么你能跟社会上一般人谈恋爱吗?好像是可以吧?社会上一般人是很多的。但是这些一般人会不会是你的客户呢?请问如果你是位专业人员,什么律师之类的话,你跟客户的关系,跟老师和学生、医生和病人关系有什么不同?你是一个保险公司的经理,你什么都知道,你的客户什么也不知道,你要欺骗你的客户,就像是医生在手术台上要弄死一个病人,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那么你可以跟他们谈恋爱吗?不能呀,你们之间有权力不对等关系呀。那么保险公司的客户是什么人?好像是本地的所有人吧?如果我是一个房地产经纪人的话,我卖房子的对象是什么人?本地所有的人。我是一个保险公司的经理、我是一个超市的经理,我卖东西的对象是谁?所有的人。
按照医生的规范,我是超市经理,我要骗一个顾客还不容易?顾客懂什么?他就是看标签上的价格和内容,我给他卖假货容不容易?我整他容不容易?那么我可以跟我超市的顾客谈恋爱吗?是不是不可以的?那么谁是我超市顾客?所有人都是我超市顾客。那么我是不是不能跟所有人谈恋爱呢?我跟任何一个谈恋爱——如果有人要上纲上线追究我的话,他都可以发现此人曾经180次或者1500次到我的超市来,我随时可以,A,利用我的权力不对等关系整他,给他不合格商品;B,利用我的权力不对等关系给他开小灶,把质量特别好的商品用低廉价格卖给他。这不是权力腐败是什么呢?所以假如我是超市经理或者是售货员的话,是不是理论上讲我应该像中世纪教士一样,完全奉献给上帝永远独身才行?
或者要不我们就干脆恢复——我们不要私人谈恋爱这件事情,私人谈恋爱肯定有性骚扰的危险在内,而且绝不是仅仅是男人这方面的。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成立国家专门任命的媒婆机构、中介人机构、婚姻中介机构。是的,古代那种由双方父母给不见面的儿女找对象做法是不可持续的,也不适合于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但是让私人去谈恋爱的话,要想不搞出无数性骚扰案件、引起无数纠纷也是不可能的。正确的做法显然是,我们成立从联邦到各州到各小区的国立婚姻中介所。婚姻中介所的专家,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按照天主教会的规矩,或者是按照达赖喇嘛他们的规矩,就是必须由发誓献身于这个事业、永远不结婚的专业人士从事,这样他们的公正性就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然后由他们来进行电脑配对,把所有人知道的输入电脑,经过电脑科学的配对,为所有人都选出最合适的对象。这个对象的选择程序都是由电脑决定的,而且是可以公开可以查询的,保证不会由电脑操作员,也就是国家婚姻介绍所所的专家上下其手,然后经过电脑选择审核的男人和女人就应该结婚。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诉,由各州申诉到联邦,得到联邦最高婚姻中介所电脑做出结论以后,上诉就应该结束了,你们就应该乖乖去结婚去了。
按照现在metoo运动发展逻辑的话,最后结果应该就是这样,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解决方法了。要么呢,我们在中间某个阶段停下来,把相应的限制的规范限制在特殊专业,像医生和律师这样封建法团性质比较强的特殊专业,而把超市或者是保险公司这种比较泛化的、根本缺乏封建性,好像人人都可以做的专业排除在外。当然这都是博弈产出的结果,投机者产生是必然的。
我们要注意,就是过去基本上所有的传统社会,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儒家社会印度教在这方面没什么不同,共同的习惯就是要把良家妇女禁锢起来,非礼勿听非礼勿视,有些场所女人就根本不能去,去了以后就不是良家妇女。为什么?因为你会说不清楚到底是你勾引别人还是别人去欺负你,这是根本说不清楚的事情,瓜田李下说不清,所以良家妇女正确做法就是,凡是有嫌疑的地方你都不要去。为什么良家妇女不要去,而良家男人没有这么严格限制呢?因为妇女冒的风险更大,良家妇女一旦被认为不是良家的话,这辈子就毁了。而体面的男人被认为是在女人身上犯了错误的话,那么风头过去他还是可以复出的。结果就变成基本上是父亲和家长比任何外人都更加热衷于隔离自己的女儿。这是父亲想要整自己女儿吗?不是,是父亲害怕自己女儿在婚姻市场上卖不出好价钱、找不着好对象,他自己以为他是在保护他的女儿。传统社会就是这样展开的。
metoo这样搞下去的话,造成的结果就是,所有体面人都害怕遭到诬陷而主动地约束自己,尽量避嫌疑,把自己的规范定得比职场规范更加严格一些,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嫌疑。而不体面的人他本来就不体面,所以他不在乎这个,他不但过去干什么还干什么,他还要利用这个机会来进行各种投机活动,想趁机碰瓷占便宜。而体面人自我约束的结果又是单方面不利于女性,肯定是女性受到的自我约束的压力更大一些。无论理论家怎么说,吃亏的总是自己,谁会在这一块吃亏、吃多少亏,大家总是心里有数的。
男女体现阶级,或者说女性处于弱势这件事情,我们要注意保守派和自由派——这里的保守派和自由派是按照欧洲式的自由的标准来定的,自古以来的标准就就是,保守派认为是天生的遗传的成分居多,自由派认为是后天的教育的成分居多。自由派总是高估教育的作用,保守派总是高估家世和遗传和阶级的作用。在涉及女权的问题上,最常见的冲突也就是女性、「第二性」(The Second Sex, 1949)是天然的还是建构的?又是跟刚才一样,保守派认为主要是天然的,而自由派认为主要是建构的。性别是可以建构吗?如果性别是可以建构的,那么我们当然可以像是选择教育选择职业一样选择性别了,而且选择的范围应该是无限的;如果是天然的话,那么是哪种性别你是自己完全无法选择的,就像你出生于什么家庭,像你的肤色或者是阶级出身一样是事先就注定的,没有办法选择的。基本上女权主义在这方面的主要问题就是在这一点。
我认为大多数女人并不认为性别是可以选择的,尽管女人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大的少数民族,整个世界都是为男性的需要而设计出来的,这一点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日常所有需要,最常见的就是女厕所永远是不够用的,因为女人上厕所时间要更长一些。你不能说是女性是社会建构的,我就有办法让男人上厕所时间变长,让女人上厕时间变短。当然你也可以设计让女厕所多修一些,但这件事情做到的实际上是很少的,尽管这其实是非常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但是一般的情况下总是女厕所修的不够多,总是男厕所跟女厕所差不多那种情况。这只是非常小非常小的现象,日常中这种情况多得是。比如说关于女司机的笑话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人体工程学是怎么一回事,你坐在司机的座位上的时候,方向盘跟你的腿的长度、跟你的身体结构是不是配位的问题。你要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实际上号称男女平等的今天,就是司机的座位实际上还是根据男人的需要设置的。女人坐在里面去,之所以有女司机的笑话,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司机的座位并不适合女人的身体曲线。
女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像是左撇子一样,她实实在在地像是,所有人都用右手做,一个人用左手做,那就像是少数民族一样,使用跟别人不同的语言、信奉不同的宗教,处处都别扭,即使有很多照顾措施,你毕竟还是吃亏得多占便宜得少。就像是那个古老的梗就是,都给你们少数民族高考加分100分了,我们好吃亏,你们好占便宜;人家可以反过来说,可以的,让你放弃自己的母语去学别人的语言,我给你加200分,你干不干?就算是加了100分,还是别人吃亏。那么让大家都不吃亏怎么办?那只有各自建国。但是各自建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边界无论怎么划,内部总是有没有政治上军事上的能力,但是文化和生活方式不同的少数族裔,他们肯定会感到相应的困境。要解除他们相应的困境可以有肯定性的行动,但是肯定性行动是违反自由主义的武断行为,而且它的成本是不断上升的。
我们要注意,就是比如说在医学上有一个常见问题就是,常见病的病人会歧视罕见病的病人。某些病是常见病,比如说什么癌症、高血压、糖尿病是常见病,他们又占一个无形的便宜就是,他们的药永远不会缺,因为给常见病病人生产药品是很赚钱的事情。但是某些病,什么原发性增生性关节炎之类的,它的病人少得可怜,给他们开发药品和生产药品,风险大利润低,很可能他们会完全忽视,尽管治疗他们的病其实是比较容易的。但是他们就不像是人人都可能患的癌症那样,有无数的数不尽的国家和私人基金往里面哗哗哗地投钱、开发出各式各样的新药出来,少数派永远吃亏。
而女人并不是少数派,但是女人确实永远吃亏。你仔细看看就是,像汽车座位或者是司机这种事情,或者像女厕所这种事情,布满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按说的话,护士一直是女性比较多的地方,医生现在也是女性比较多的地方,但是即使是医院里面,相应的医疗器械的高度、比如说医生的白大褂的长度或者宽度诸如此类的东西,其实也都是根据男医生的需要设置的。
如果你要说,可不可以像多造一些女厕所那样,把这件事情搞定的话,那要涉及一个成本问题。有很多东西是形成制式标准以后,成本就会降到最低,如果分散成很多不同的标准的话,每一样都很少的话,那就像是生产罕见病的药品一样,成本会急剧上升的,要改变原有的标准很难。像是打字机的键盘或者电脑键盘一样,它上面的字母表设置是极不合理的,它体现出几百年以前打字机刚刚问世的时候,那时候打字机很容易卡机,所以跟很多人的直觉相反,我们不是一直都希望打字机打得越快越好。其实最初打字机打得一快就卡机,所以设计者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打字机打得慢一点,免得你卡机。所以他们就设计出来现在这样一种通用键盘,字母的分布是乱的,就是为了降低你打字的速度。而现代人会觉得这样用的很不方便,很多人想改却是改不了。就像是英美人不会把它的英制单位改成公制单位,因为这样涉及的成本太高了。
女人作为最大的少数民族,时时刻刻都体现出,最少是从十几岁开始,就会感受到这个社会不是为她们所设计的。男人有的时候不懂这些事情,总是觉得女人喜欢歇斯底里或者无理取闹这些事情;而女人呢,到了一定程度,特别到了一定的年龄,恋爱年龄以后,经常做的事情就是委屈自己。发现这个世界不属于自己以后,就像是打工仔到别人家的公司去应聘一样,一开始就要改变自己的一切,去适应公司的需要;一开始就努力得设计,要改变自己的各种天性和口味去适合男人世界的需要,给自己造成一种弗洛伊德式的社会性自我和自己本身的自我严重冲突的现象(id, ego)。而男性很少是这样的,男性一般来说更容易保持自己从小到大一贯的自我,因为世界就是为他们设计的。
但是这一点是真正可以改变的吗?就是女性是,像比如说按照现在metoo的世界标准的话是很温和、甚至可以说很右派很反动的龙应台那些人的看法,就是她有一个知名的论据就是,女孩子真的是天生就爱打扮吗?难道不是家长鼓励出来的吗?男孩子如果爱漂亮衣服,家长就会不鼓励她,女孩子爱漂亮衣服,打扮打扮,家人就会鼓励她;男孩子摔倒以后,家长也不去扶他,女孩子摔了一哭,家人就去抱她。所谓的女性之类的特点,难道不都是家长和社会从小这样一股脑培养起来的吗?好吧,这个逻辑是不是正确,我们可以存一点点疑,但是就算是完全正确,难产的风险100%的落在女人身上,这一点可不是社会建构起来的吧?你的女儿嫁了人以后,很可能是因为生育有关的问题英年早逝,而男人再怎么样,他不会因为生孩子送命吧?从演化的角度来讲,会不会让你早死的因素,是直接影响到你的所有生物学特征的筛选的。男人不会因为生育而死,而女人会因为生育而死,这件事情就足以改变很多很多了。再加上很少有人能够否认暴力死亡跟性别的关系极为密切,基本上总是男性更暴力一些,跟激素水平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这一点在生物学上也会造成很多很多筛选。就凭这两点来讲的话,就是女权主义者或者说是自由派,把女性看成是建构产生的「第二性」的看法至少是不会完全正确的。
而且我还要补充一句,假如为自己的女儿或者是妻子考虑的话,安全和利益发生冲突的话,你多半会宁愿选择安全这一方面。这一点不是为了歧视或者是保护抽象意义上的妇女,而就是为了让我自己的女儿或者妻子,相对于别人的女儿和妻子占点便宜。就为了这一点的话,在建构和先天这两者之间有存疑的模糊地带,我会更偏向先天这一方面。为什么呢?就根据马援(BC14-AD49)说的那个原理,我有两个朋友,我希望我的儿子学第一个朋友而不学第二个朋友。为什么呢?因为第一个朋友是个厚道人,你学厚道人学不成,你好歹还是个老实人;我第二个朋友是个英勇的豪侠,我也很佩服他,但是我害怕你学他英勇的豪侠没有学成,反而学成一个江湖流氓去了(注:后汉书·卷54,诫兄子严敦书)。同样的道理就是,如果我偏保守这块偏的过头了,我的女儿受到损失是很小的;反过来,如果我像建构这方面偏过头了,而我弄错了的话,她受到的损失非常大的,风险不对等这方面表现得非常明显。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的男性父亲为了宠爱自己的女儿,往往会采取保护性措施结果。
而且我还要再补充一句就是说是,即使是龙应台所说的那些东西,是不是正确也很也很难说。就是我倒是倾向于认为就是,很小很小的女孩跟很小很小的男孩,在对付比如说像漂亮衣服这些现象上还真是有先天差异的。当然这种情况你没有办法做范围很大的取样调查,我只能说我在年轻的时候,倒是比较赞同龙应台那种理论的,就是比较赞同男性和女性的建构成分比较多,虽然我也承认有先天成分在,但是像爱好漂亮衣服啦性格啦诸如此类这些,我也认为是建构成分比较多。但现在我倒不这么认为了,主要是因为那时候我其实没有见过多少很小很小的女孩,现在我见过了。我见过的经验就是,很小很小的女孩,三岁以下的女孩,跟同样年龄的男孩相比,她们对漂亮的衣服的反应就已经是不一样了。而且这一点很难说是大人教给她的,大人要教的话,可能也是十几岁以后才开始教的。在那以前,很多情况之下,都是为了简便省事、为了不让孩子哭闹起见,就顺着他们的意思,按照他们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了。但是他们自己做出选择本来就是有先天差异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metoo很快就会像诸如此类的很多找不到明确边界的社会现象一样,造成的是在沉默的大多数,不想在社会上出风头、也不当什么舆论领袖、也不在政治上站队的人来说的话,首先想到就是保我自己的小集团,首先是以家庭和社区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就是说我的儿子或女儿要找对象的话,我要在我认为比较靠谱的小圈子里面,这些小圈子里面不会莫名其妙地揭发或者搞这些现象,那些不大靠谱的陌生人的圈子,我要避免和他们进行接触。而这种事实上的隔离造成的结果,实际上反而会使社会风气变得更保守。而在我刚才描绘的圈子之外,不属于这个大多数的人当中,会有一个大都市浪人组成的圈子。他们不断地进行边缘地带的嫌疑很大的社交,又不断地闹出各种各样的丑闻,制造出各种各样也不知道是谁有理谁没理的metoo官司,但是这个圈子的人基本上不能够建立稳定的婚姻和家庭和社区,基本上就是所谓的最后一代二世而亡。
围绕着性骚扰的风暴搞得越大,社会就是越会分化,而最后继承世界的,还是这些想办法建立自己的熟人圈子、在相互信任的熟人圈里面推行一种实际上比像龙应台那种温和自由派和温和女权主义者设想的要更加保守,但不是出于意识形态的目而保守,而干脆就是为了自我保护和在熟人团体内获得更大利益的做法,建立自己的小社会。而这样的小社会会有更坚实的社会组织和更高的生育率,最后它们会完全替代掉极端自由派所组成的那个社会,后者制造出来声浪越大,自身反而会越脆弱。
因为人类的公开生活和隐秘生活之间是有一定距离的,就是社会主流是这个公开生活和隐秘生活的一个加权平均值,这个加权平均是天生是不稳定的,它在一段时间内像肯尼迪时代一样偏向左,在另一段时间内又像里根时代一样偏向右,实际上并不反映我刚才描绘的那两种不同社会之间内部的博弈和演变。这就是所谓的舆论或者是媒体的泡沫性的体现。舆论和媒体是跟着热点走的,但在热点走不下去的时候,一般情况不是某一派或者是某一种说法理论变成了主流,而是信息的消费者对此丧失了兴趣;或者整个议题被更容易引起兴趣的新议题所取代了,然后在参与者看来又变成一个不值得关注的古老的陈腐的议题,然后渐渐地被人遗忘。在这个过程当中,当年的风云人物很容易像是比如说越战时期的风云人物一样被世界遗忘,有些人能够及时转身像克林顿一样进入新时代,有些人不能忘记自己在泡沫团体中的威望,渐渐就变成在纽约的阁楼上或者在上海的阁楼上穷困潦倒,但是当时曾经是学生运动风云人物的那种人。
当然就是你要说对别人,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建议是适合于所有人的,就是照我自己的经验,这个经验包括不是直接体验的历史经验,就是说是假如我是对我自己妻子和女儿说话的话,我的看法就是这个样子:就是不要轻易相信世界上真正存在着对女性友善到能够让她们完全放心,或者能够和男性完全平等的社会。为了你自己好,你首先要明白一件事就是,这个世界一直对女性不太友善,有些特别不友善,有些比较友善,但是最友善的时候也没有友善到让女人和男人完全平等,或者允许女人在自以为跟男人完全平等情况下做事而不让自己吃亏的。通常打着正义旗号反对建制的人,并不是因为自己比建制或者主流更正义,而是因为他没有掌握到权力。在他能通向建制,或者哪怕是没有通向建制,就在自己微不足道的边缘小团体内部,他能够提供的正义往往是比建制更少而不是更多。
因为正义这个东西跟资源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的,地主老爷比较容易实现正义,因为他家大业大正义得起。就像格莱斯顿勋爵主张爱尔兰自治一样,他说文明的资源是无穷无尽的,他自己可能主观上是这么以为的,但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外人的角度来看,他说的话实际是说,大英帝国的资源是世界上最大的。但是爱尔兰1916年的暴动证明,文明的资源并不是无穷无尽的,即使大英帝国的资源也不是无穷无尽的。爱尔兰问题终归只有通过独立才能解决,而且独立以后还发生各种暴动。
当年越战的时候,抗议越南战争的学生团体当中号称是理想主义,但是他们也有一个口号叫做「女生要对说no的男生说yes」。这是什么意思呢?参加反战运动的女生要奖赏那些参加反战运动的男生,因为参加反战运动比参加战争需要更多的勇气。传统的看法就是不参加战争的男人是懦夫,女人不喜欢懦夫,女人只喜欢勇士,美女作为奖赏,是给那些参加战争并且战中表现出色的英雄的。而反战运动为了避免被自己看成懦夫,那么他们必须说,反抗整个社会建制、反抗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勇气比服从国家和社会,跟着大家一起去参军要大得多,所以我们才是真正的勇士,女人应该对我们说yes。那么女人在这中间是什么地位呢?她还是一种奖品啊。而且她被奖励给的男性,比起传统社会中的男性地位会更加不稳定,她所得到的保障会更少一些。
假如你是1960年代的一个保守派,你娶了一个女人的话,你多半是很有把握能够保证她的终身的。但是一个越战的反战英雄,你娶了女人——这还是假定你愿意娶她的情况之下,你能够保证她的也只有五年时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哪个选择更好呢?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我生在1960年的美国,我会毫不犹豫地鼓励自己女儿去嫁给越战的战争英雄,而不要去嫁给反战运动的英雄。倒不是说反战运动的英雄品质真的更坏一些,我们完全可以假定其中的很多人是怀着最纯洁的念头,他们的纯洁性跟那些抱着「无论是好是坏,我的国家我就要维护」的那些参加越战的美国人是一样的品质好的,但是他们的资源是不对等的。
在涉及女性的角度来讲,如果按照台湾的习惯说的话,「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如果是涉及全社会的问题的话,我要毫不犹豫地坚持公正优先的原则,是的,一切都要为公正让步;但是只要涉及我自己的问题上、涉及我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的问题上,我会毫不犹豫地坚持符合自己利益的才是最好的,在这两方面得出的结论肯定就是不一样的。符合自身利益的做法显然就是让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让别人去做实验品,而我自己是绝对不做的。也许新的正义或者是边缘集团的正义有朝一日会证明真的更好一些,但是现在在没有多少证明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就是说我自己的女孩最好是相信那些能够避免一切主观因素衡量的物质,就是说是要尽可能地庸俗一些。女性相对于男性更承担不起高尚的代价。
如果你像一个普通的庸俗的女性一样,去选择一个有大房子的男人,在一生——甚至是不止一生,因为你会把你儿女包括在内,这样一个更长时间内呢,你犯的错误代价会比较少。假如你去嫁了一个有大房子的人,然后你证明他是一个渣男的话,你至少可以得到一笔高额赡养费。像我们敬爱的李靓蕾(注:王力宏前妻)同志一样写一些小作文说,我TMD生了三个孩子,我很对得起你们家了,你们怎么这样对待我?然后无论如何她能从法庭要到一大笔赡养费,把孩子养得很好的。然后如果你嫁了一个非常高尚的人,然后游离于建制之外,不知道他前途会怎么样;当然你也可能证明你是成功的胜利的,但是如果这种情况你失败以后,你会把你自己和你的孩子害得很惨的。这两种选择的风险是严重不对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