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堕胎权案与持枪权案

主持人:阿姨早安,我是剿匪学院。本月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两则引人注目的判决。第一个就是历来被认为是保障妇女的终止孕期自主权的判决先例,也就是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被推翻了(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那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原告是一名加州女子,她的化名是Jane Roe。1969年的时候,当时未婚失业的她第三次怀孕,但是德州法律是禁止堕胎的,但是也规定如果是因强奸而受孕者就不在此限。那她的朋友就建议她谎称遭到强奸,但是她无法向警方去证明她是因为性侵而怀孕的,于是诊所和医院都拒绝为他做手术。之后她的律师则提起诉讼,状告当时德州的检察官亨利韦德,指控德州禁止堕胎的这个法律,也就是必须得证明自己被强奸这件事侵犯了女性的隐私权。于是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就以7:2的票数作出了有利于Roe的裁决之后,美国女性在孕期的第一阶段(first trimester, 12周以内)内终止怀孕的权利才在全国受到保护。但其实那个时候Jane Roe这位女性已经生下了一个女孩,那个孩子在出生以后被收养。台湾的法律以前在刑法中是禁止实施堕胎的,但是后来修订的《优生保健法》就允许的在怀孕二十四周以内可以堕胎,二十四周以上的必须是有医学或遗传原因才能要求医院实施终止怀孕。但是实务上台湾有许多的妇产科医生,他们是不愿意为怀孕12周以上的妇女进行堕胎的,因为他们认定了胎儿有心跳以后就是一个生命。

而另一个判决则是关于纽约州的持枪权的问题(NYSRPA v. Bruen)。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是保障每个公民拥有持枪的权利,美国大部分地区也都能够合法公开地持有及携带枪支。但是纽约州的法律里面规定,一个人如果要在公开场合携带枪支的话,必须在申请执照的时候证明他自己有合理的自卫需求。最高法院本月做出了裁定,推翻了这项纽约的法令,不再要求携带枪支者自己去证明有合理的自卫需求,才能够取得把手枪带出门的许可。除了纽约州以外,包括加州在内的五个州,还有美国的首都华盛顿也有类似的法律。

这两则判决好像都都跟自由权的界定有关系。法官认为罗诉韦德案里面,宪法根本没有规定终止怀孕这种自由,所以是否要加以限制,那应该是各州的权限;而持枪权其实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权利,所以推翻了纽约州关于在公开场合携带枪支要求证明的这种规定。当然这两项裁定似乎都对拜登民主党的政府是一大打击。尽管拜登获得了史上最高票当选总统,但是他现在面对的就是比川普执政的时候更加保守的最高法院。您是否会觉得这象征着随着全球化经济时代的结束,美国过去几十年的进步思潮也将发生逆转?

刘仲敬:当然不是。因为法院是根据程序办事的,它没有行动自由,也没有办法根据政治形势的发展来改变它的程序,实际上它只是反映了两个美国的分裂进一步加剧。红州的人口增长速度不如蓝州快,但是红州的地理面积一直在扩大。因此按照选举制度来说的话,双方的实力都增加了,牺牲的只是处于模糊的中间地带。而且红州跟蓝州的情况不一样,所谓的蓝州其实只有几个大城市是蓝的,它周围都有大量的红色的郡县。像纽约、加州这样地方,稍微搞一搞,就会变成像宾州这种分裂的状态,其实宾州跟纽约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宾州的大城市群比纽约的大城市群实力要小一些。纽约市的光环把纽约州各郡完全压倒了,其实纽约市以外,纽约各郡深红的程度是不比宾州西部各郡小,但是大家都以为宾州是摇摆州,而纽约是典型的蓝州,只是因为纽约市人口占比要更大一些而已。双方的社会形势相差极远,是很难在同一个框架之内继续生活的。所以从政治上讲,蓝州比红州的地位要脆弱得多,红州大体上是稳定的,而蓝州是分裂的,随时可以刹那间发生新的变化。

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情况也是这样的,民主党所依赖的联盟比共和党要更加脆弱一些。我们要注意,民主党是两种——其实是不止两种,但是为了简化起见,就简单说成两种成分的组合。一种是历史上的、和现在的形成的各种封建集团,例如工人阶级、黑人诸如此类的集团,和全球化时代逐步引进的各移民集团。民主党对于他们就像在坦慕尼(Tammany Hall)时代一样,是一个进入美国、改变政治身份的一个桥梁和渠道。当然在这个演化过程当中,他们跟迎接他们的民主党形成了封建性的联系,这种联系相当稳固、是不容易轻易拆散的。但是这些群体自身是诸侯群体,它内部的风气是相当保守的,就是除了他们在美国是新人、自由主义对他们比保守主义更有利一些以外,他们自己的小共同体和小社区内部的保守程度,是超过通常被称为红州的共和党选区的。只不过那些红州共和党选区已经是老住民了,所以拥有既得利益,而他们这些新住民没有既得利益。另一部分成分呢,就是真正的左派,是一个庞大的光谱,包括旧欧洲意义上的左派,和各种其实为两种意义上的传统左派——工人阶级左派和文化左派所不能容的各种边缘群体的混杂组合。他们的人数少到微不足道,除了在知识分子和舆论圈、媒体圈里面可能引起泡沫式声势以外,对选举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在很多情况下是起负面作用的。

反对民主党的人,一般来说是只看到泡沫那一部分,他没有注意到构成民主党选票基础的这些群体内部的稳定性和内部的保守性。但是民主党的政策也因此颇为犯难。就是说是,那些具有坚实选区性质的群体,比如说包括黑人群体在内,他们内部的社区保守性很强,而工人阶级的社会保守背景也很强。他们很容易,除了因为历史原因、罗斯福时代遗留下来的历史原因跟民主党有关系以外,如果不讲历史关系和封建关系,像知识分子的想象只讲意识形态的话,他们跟川普的接近程度,大于跟泡沫左派的接近程度。

他们大多数并不能够支持川普,当然更不能支持共和党。这一点川普跟共和党是不一样的,川普并不是代表传统的共和党。我们要注意,「传统」这个词也是要看哪个时代的传统。目前所谓的传统共和党,是后冷战时期、小布什总统伊拉克战争那个时期形成的、以切尼家族为代表的那种经典的小政府保守主义的代表。川普不属于这个群体,那时候他是民主党人,而且不是偶然成为民主党人的,川普一直不坚持财政保守主义原则。如果按照旧保守主义,以财政税收为最核心价值的话,那么川普应该是左派,而克林顿应该是右派。克林顿是一个严格的、里根式的财政保守主义者,由于他的存在,使罗斯福时代以来民主党的传统形象和传统定义已经不适用了,拜登在这个方面是比他更接近于罗斯福的。而川普是文化意义上的保守主义者,却不是经济意义上的右派。他在经济意义上肆无忌惮地使用政府干涉经济手段、使用货币政策,很多都是属于传统左派的政策,在这一方面,他跟民主党的很多基层选民是没有区别的。而且这些基层选民由于他们自身的社区原因,对泡沫左派的那种反家庭,比如说72种性别或者说是男女厕所之类的看法,其实跟共和党最保守的保守派是一样的。

顺便说一句,比如对堕胎这种问题的看法,保守派基督徒和保守派穆斯林的看法是完全一致。但是,普遍地在旧欧洲和加拿大,穆斯林移民团体是拥护自由派党派的。这里面唯一的原因是什么?因为他们是新住民。新住民在旧的社会结构中没有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只能投自由派的选票,但是他们的社会关系是纯粹保守的。所以你完全可以想象,将来也有可能出一个川普式的人物,他不遵守经典右翼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因此能够为左派传统选民接受;同时他在社会政治文化上、坚持家庭和社区保守主义立场上,实际上是深得左派核心选民、包括比资产阶级和贵族更加保守的,这个保守要作为家庭保守和社区保守来理解、在文化上更为保守的。在文化上更为开放的,向来都是上层人士,知识分子永远是最开放的,其次是贵族和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是最保守的,原因很简单,工人阶级它的风险冗余度更小一些。知识分子本来就是泡沫,而贵族和资产阶级放荡一下,他还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而工人阶级如果放荡一下,这个风险可以毁掉他的一辈子和全家。所以工人阶级,特别是工人阶级的女性,普遍比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女性、更比知识分子的女性要保守得多。

如果新住民住时间长久了,而更新的新住民又进来了,他在更新的新住民眼里面,跟旧的新住民、跟原来的老住民变得没有区别了。例如像川普所在的中欧德语人,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肯定是新住民,但现在就可以算是老住民了,跟盎格鲁系、爱尔兰系的居民一样都算是老住民了。原有的既得利益和非既得利益集团的边界就要重新组合,那时他们的社会保守倾向,会使得他们很容易被整合进新的保守派阵营联盟当中。川普就很想做这件事情,就是说他想把黑人、工人阶级和拉丁系居民的保守派重新整合到共和党内,这样一个整合能够置民主党于死地。但这个整合要以放弃原有的新自由主义的财政方针为代价,所以像切尼家族、布什家族这些人,肯定看他不顺眼的。

民主党的未来策略是什么呢?依靠新住民集团的不断增加,这新住民集团跟既得利益集团没有关系,来增加自己选民基础,只要新住民不断地增加,那么蓝色人口就会持续超过红色人口。同时在知识分子圈里面比共和党更加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意思就是放松比较僵硬和刚性的原则的意思,使它的包容度更大。但是这两个原则是有矛盾的,就是社会包容度增加所赢得这些集团,跟移民集团在文化和社会上是截然相对的,因为所有的小集团都有不同的诉求,在很多方面文化诉求和经济诉求和政治诉求是相互矛盾的。比如说一个保守的穆斯林家庭,在这方面他跟华人家庭是一样的,他们看到72种性别和男女不分厕所这些东西比共和党人更加痛恨,但是他们在美国和加州都是新住民、只有民主党才能替他们开路,因此他们为了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角度来考虑,民主党才他们合理的支持对象。但是从社会和文化上来讲,他们其实比共和党最保守的还要保守。

这种分裂状态一般就体现在,比如说现在华人就是这个状态。有一个极其活跃的保守派的华人群体,但是你从选票层面来看,70%的华人的选票是投给民主党的。也就是说,政治和经济对于大多数美华居民来说是最主要的。他们只能忍受比如说他们看不顺眼的轻罪可以释放、轻罪罪犯不会被起诉、可以继续抢劫他们,以及男女不分厕所、72种性别这些,以便自己作为新住民,在民主党内比在共和党内更有希望出议员。例如美国的华人议员一般是民主党的,但是已经有了一批觉得老子比正宗的美国人还要正宗,我就是要比美国白人保守派更加保守,就假装——就像遇罗克假装自己是根正苗红的红小兵那样,假装我就是根正苗红的老共和党人和传统美国人、天生的美国人,以这种姿态来批判民主党。但他们在军队中间还是少数,因为华人还是一个很新近的团体。

而在川普刻意拉拢的这些团体当中,工人阶级的很大一部分已经根据金里奇所发明、川普所执行的这种文化保守主义先于经济自由主义的逻辑倒向川普一边,这是他能够击败希拉里的关键。罗斯福民主党人认为克林顿早已经背叛了民主党的传统纲领,而川普倒是部分接受了民主党的传统纲领,也就是说川普经济上是部分左派的,但在社会文化上是强硬右派的,这恰好符合在社会上保守、经济上更支持大政府和财政扩张政策的工人阶级群体需要。而拜登在这方面比希拉里更加接近于罗斯福而不是接近于克林顿,所以他能够把这些选票拉回来一部分,如果是希拉里上的话,这选票还是拉不动。他在拉丁裔人群中也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在黑人群体当中取得成效是不大的。这已经预示到了共和党将来用来击破美国移民人口日益增加的选举策略,这个选举策略可以把本来是移民团体、社会上保守的,比如说印度裔这些居民拉到自己这边来,打破民主党那种只要移民人数增加、有色人种人数增加肯定有利于民主党的神话,这个神话当然从选举制度的历史上来讲,本来就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在这中间,其实起主要作用并不是肤色或者是族裔的问题,而是相应的社会结构,因为红区和蓝区的社会结构是非常不同的。

持枪和堕胎对于不同的红色居民和蓝色居民来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经验。像纽约州的法律并不是胡乱制定出来的。我们要注意华人川粉的制造出来的舆论95%以上是不靠谱的,就是其胡说八道的程度如果只按比例来讲,可能比人民日报还要差劲一点,人民日报的专业性至少比他们稍微强一点。纽约州的控枪法律其实不是禁枪法律,美国没有哪个州是禁枪的。我们要知道,民主党在欧洲肯定算是右派政党,民主党没有哪一个人物在欧洲能够算到左翼的,更不要说其他地方了。美国所谓的蓝州在欧洲其实也全都是右派,他们没有任何能够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或新西兰那样严格的禁枪的,他只是管制了一下。

在纽约人的心目中,最高法院的判决是什么意思呢?它主要是涉及到隐蔽持枪(concealed carry),这个跟所谓的「宪法持枪」(constitutional carry)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西部,像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州那一带,就是传统的西部片电影描绘的那些地方,所谓的「宪法持枪」是什么意思?他们像电影中的西部英雄一样,进入酒吧或者餐馆的时候,腰上就别了一把枪,谁都能够看见。这样的好处是什么呢?宪法持枪者是不需要他那把枪报备的。为什么他叫「宪法持枪者」?他的依据就是宪法,州法或者是任何具体管制措施对他是不适用的。因为除了宪法持枪者以外,还有很多取得枪支和使用枪支的方式,比如说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你自己去买个枪放在自己家里面,但放在自己家里面,其实你不会在吃饭的时候带出去,到处招摇过市,那你就不是宪法持枪者,你取得枪支和使用枪支的方式跟他不一样。

宪法持枪者是赤裸裸的,除了宪法也没有别的依据。但是他的枪是暴露在外面的,就是说他是光明磊落的,任何人看到这个人过来,知道这个人是可以拔枪打你的,你不会引起误会。因为,怎么说呢,有枪的人相互之间的礼貌和没有枪的人相互之间礼貌其实是不一样的。就像是,比如说贵族礼仪是怎么产生的呢?为什么喝酒的时候要脱帽?帽子是什么?不是寻常的帽子而是盔甲,武士穿着盔甲随时都可以打你而自己不会受伤。脱了帽子是什么意思?就像狗把自己肚皮翻上来一样,就是对你表示信任、友好和臣服的意思,你看我们是朋友。如果你是敌人或者是陌生人的话,我怎么敢在你面前把盔甲脱下来?盔甲脱下来以后,你随时可以杀掉我,而我也就不敢打你,因为你可以随时杀掉我。我脱下盔甲就是表示说,像狗把自己的软腹部暴露出来一样,这个部分向所有的食肉动物一样——食肉动物的背都是很硬的,如果受了伤,它的背或者肩部被咬了是没事,但是肚皮露出来、软腹部被食肉动物的尖牙咬伤、划出个长伤口,它就完蛋了。所以它如果把它的肚皮露出来给你,就是说要么是它是要服从你,要么它就是信任你的。武士把自己盔甲摘下来,就是说你是朋友,我信得过你。交杯酒、然后有诸如此类的礼节也是武士制造出来的。他们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礼节?因为武士是危险人物,他杀得了人,他自己也在危险中,他是容易被杀的。

当然武士的标志,无论在欧洲还是日本、还是所有的封建地区,他都是有明确标志的;农民或者是其他什么人,不可能看不出来的人是武士还是平民,他对武士的评价要用不同的礼节。后来,现在大众民主主义者把这个礼节说成是封建特权,说是不平等的体现,但其实它是自发产生出来的,道理很简单:农民像鸽子一样,他可以随便打架,打不死人的;武士像狼和狗一样,他不能随随便便打架,如果像农民或者像女人一样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打一架,那武士就要死得差不多了。不行的,武士只有遇上非常严重的事情才能打架,而且打架之前还要经过一系列非常严谨的程序。所以你在看一个人来的时候,要看他是不是武士,不是武士的话,你可以非常轻率地对待他,说一些在武士身上很有可能引起打架的话出来,真的打起也没关系,农民打农民,女人打女人,打不出毛病来的。如果是武士这样的话,动不动就要引起斗殴的话,那后果就非常严重。所以实际上是全社会都默认,你武士就像是现代国际法的军人不能穿便衣,否则谁知道你是军人?他必须在外出活动中要有非常明显的标志。同时非武士集团的人对武士——因为非武士集团的人不熟悉武士那套行为规则,对武士要特别谨慎客气,宁可失之于谨慎客气,不能够失之于冒犯,否则会引起不测的事端。宪法持枪者的枪暴露在外面,他的意思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持枪者,因此不会引起不测的事端。

纽约这种管理范围针对的其实是隐蔽持枪者。你到酒吧去喝酒,另外来一个人,你觉得他跟你是一样的,穿着也没啥区别的,但是你衣服下面并没有一把枪,他衣服下面有一把枪。而他身上没有任何标志让你觉得他是一个持枪者,然后你就随随便便地对待他,然后就随随便便打起来了。如果是别人的话,鸡毛小事,但是他手里面是有枪的,他一激动起来就啪啪啪开枪出来了。这事怎么办?纽约是高度人口稠密的地方、社会压力很大的地方,如果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地隐蔽持枪,而别人不知道他是不是持枪者的话,那是不是大大增加了警察的负担?所以这种事情是不行的。我们要注意,纽约并没有不准你持枪,他是不准你在危险的、在纽约那种治安很坏、警力严重不足、市政府的财政永远是红字冲破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波高兴的隐蔽持枪者衣服下面放枪,而大多数人习惯于不持枪、也无法判断谁持枪谁不持枪,这就是毫无必要地增加了治安的负担。

但是就在纽约城外,就在同一个纽约州、只是不是纽约城内,那些跟宾夕法尼亚西部的,就是麦克奥斯特上校所在的那些地方差不多,那些就是典型的红区。你不要以为他在东部,他的生活方式跟中西部差别不大。他们各郡的财政赤字很少,但是财政却比纽约穷困得多。纽约的债务冲破天花板,但是因为人口多、吸引的全世界移民多、不缺年轻的劳动力,所以他总有办法借新债;纽约州一方面从穷得叮当响,公共设施维修不了、永远闹辞职,另一方面他又发些什么新债券、筹一笔新钱是从来不成问题的。同时他还有一大批金融家,习惯于头上顶着可以把自己吊死的一大堆债务,若无其事地到乌克兰和俄罗斯去,一举手就筹集上百万上千万的美元。这种看上去矛盾的财政状态和生活状态,对于纽约人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但是对于西部人、西部各郡来说,第一,他们一点儿也不比密西西比人更容易借到钱,全世界所有的人,尤其是近在咫尺的、比如说川普那些纽约金融家朋友,非常清楚他们是穷光蛋,他们到哪里都借不到钱;第二,他们的财政反正是很少付帐的。但是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预算,就是说他们的钱很少、借不到钱,因此财务记录却显得非常健康,因为他借不到钱,所以他反倒是很少负债的。

这些地方有什么政府机关呢?他的政府机关是若有若无的,经常是人民选举出来,而不是专业产生出来的。法官、检察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这些官员,这些官员是相互不相统属的,也就是说同一个郡政府,不是说是有一个统一的长官郡长来指挥治安官、验尸官、行政司法长官各种人,不是这样的。假如本地还有一个市长或者是镇长之类的东西,他是选举出来的,他旁边那个治安官也是选举出来的、检察官也是选举出来的、验尸官肯定也是选出来的、法官在很多情况也是选举出来的。他们谁认谁呀?谁也不认谁,就像是佛罗里达的州长根本不把总统放在眼里,也并不把纽约州州长放在眼里。我是选举出来的、纽约州州长也是选举出来的、总统也是选举出来的,我们各办各的就行了。

所有这些办公室都TMD没什么钱,他们自己的居民也是,首先他们没有什么债务,其次也没有多少钱。那么我们要问,这些比如说在西部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治安官、行政司法长官是怎样来维持他的工作费用的?答案是,他会卖一些打猎执照、打渔执照、持枪执照之类的东西,这就是他的主要收入啦。法官靠什么吃饭?跟英王亨利二世(1133-1189)的时代一样,作为一个民选产生出来的法官,他像企业家一样生活,他希望大家如果有官司的话——对于那些地方,基本上没有像纽约这样没完没了的黑帮、治安案件这些东西,他们出得了什么案件?离婚案、邻居打架,啪啪啪诸如此类的偷猎偷渔之类的案子,就是这样子。大家都到他那里打官司,向他交纳诉讼费,他老人家挣的钱不见得比纯粹私人营业、并非人民选举出来的律师多。

这些人需要什么呢?对他们的人民来说持枪是什么意思?他们通常住在自己的农场里面,离隔壁的农场汽车开十分钟或者是几十分钟路程,他们自己的农场里面就可以打靶。农场青年和渔猎青年的神枪手是海军陆战队出了名的,他们都是自己在民间练出来的。他们往往——年轻人随便打枪以后,他们就到山里面去,像福克纳小说中描绘的那样到山里面去打猎捕鱼。打猎捕鱼过程当中往往是一个打猎队,就比如说我们七八个人组成一个队,或者是十几个人组成一个队,一般不会更多了,进山林里面去,一般来说进山宿营之类的东西一搞就是一个月。在一个月当中他们生活方式是什么?跟人类文明开始前的原始部落一样,全世界就只有他们,天苍苍野茫茫,除了从森林里面跳出来的黑熊或者野生动物以外,他们见不到任何人;出来野生动物以后,啪地打它一枪,打猎打够了以后回家。美国最好的神枪手不是在美军当中,就是在这样的渔猎协会当中。

宋人所谓的「女真不满万,满万则天下无敌」,女真人就是这样的小部落搞出来的。他们不需要有任何政客和政府机关,他们个个都是神枪手,他们自己的农场就是打靶场,这个一点儿都不比城市居民在自己公寓门口安个秋千给孩子玩来得少见。人家一个小区有个秋千、有个篮球架子是正常的,他们一家里面有几个打靶场也是正常的。他们随便打枪,一般来说去打到树林里或者山上什么地方去,如果是随便打的话,一般连松鼠都打不中,如果是有意打的话,那就是百步穿杨。这种人如果发生起冲突来说,那像是蛮族部落,或者像是真正的战争一样可怕。

以前就发生过一件事情,就是有一个越南战争的老兵,后来随着美军撤到美国,他好像是王宝将军(Vang Pao)的寮人,是中央情报局训练出来的神枪手。然后他老人家也去打猎,然后他碰上了一些像我们描绘这些西部各郡居民,这些人出去打猎。然后他们不知道什么什么毛病吵起来了,然后他们各自施展自己的神枪手绝技,这一仗就打得比越南战争的仗还要精彩得很多,结果好像是死了多少多少人。因为双方都是神枪手,真要冲突起来,像是两个原始部落之间都是很善于打仗的原始部落打起来一样。

对于这些西部居民来说的话,纽约那些关于隐蔽持枪的繁琐规定,第一就是TMD谁去遵守这些繁琐规定,第二,本郡的几个长官还指望着,我卖的持枪执照越多挣钱越多呢,我才不希望你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要到纽约的律师才能出验执照,那我到哪里去挣钱去?我又不能像你们的银行家那样,跟市政府合作一下,卖些债券就能够过日子。他们对持枪这个问题的看法,其实跟密西西比、亚利桑那和德克萨斯没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不太了解美国的人会说德克萨斯如何如何,其实德克萨斯对枪支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真正用枪用得最肆无忌惮的这些地方,它那不是以州为算的,他们经常就出在蓝州的红色区域。这就是蓝州的另一个分裂之处。就是这些红色区域,他们主要是因为人口少,地图上看起来一大片、像一个小国家的这样的地方,人口还不到纽约市一个零头,在选举中他们根本选不过纽约,所以除了纽约州以外的人,都以为纽约人蓝得不得了。其实这些人,西部各郡的居民比起宾州人、德州人更倾向于自由持枪,但是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他没有用。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纽约市人来说很不方便的,就是说以后随便哪一个情绪不稳定的神经病,可以把枪藏在自己的衣服底下,让大家都不知道他有枪还是没有枪,然后给我们引发一些冲突,我们的警察也对付不了。对于纽约市人民来说,我们要注意,对于蓝州,包括加州那些蓝州大城市居民、匹兹堡这些居民来说的话,最高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十足混蛋的,差不多就跟南北战争以前坦尼法官(Roger Taney)做出了一个逃奴必须追捕的判决(Dred Scott v. Sandford, 1857)一样,这纯粹是给我们找麻烦。对于德州和其他红州的居民来说,这当然是众望所归。对于纽约州西部那些居民来说的话,妈的,如果我们像西弗吉尼亚那样从弗吉尼亚州独立出去的话,我们就可以享受最高法院的判决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但是TMD我们的人口太少,没有办法从纽约州独立出去,别人还要都要用纽约州的规矩看待我们。

假定纽约州的势力变小,变得跟匹兹堡差不多大,那么纽约的政治形势就要跟宾州差不多了。西部会产生出强势的深红色人物,深红色的人物跟大城市那些蓝色居民势不两立的程度,远远超过红州和蓝州之间的矛盾。而他们之间的选票经常就差那么一点点,差不多就是五五开的程度,稍微多一点选票它就变成深红,稍微少一点选票它就变成深蓝。由于政治极化得很厉害,这点选票在本州和全国都很重要,所以大家自然要起猜忌之心。本来我可以多6000选票赢的,突然少了800选票,我肯定要怀疑你他妈是不是作弊。这样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川普的居民觉得微弱多数造成的这一点点的差别,就那么几十万票可以摇动几个州的选票,这肯定是作弊的。因为美国各州、英国也是一样,英美的选举制度是中世纪封建制度的遗产,它跟中世纪的所有制度一样,在技术上是极其粗糙的,经常是还没有印度、当然也没有台湾的选举制度来得严密。

比起澳洲和新西兰人——因为我们的选举制度是边沁(Jeremy Bentham)、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19世纪末期进步主义产生以后,聪明的知识分子设计的,澳洲人和新西兰人一向以他们自己非常复杂、非常公平的选举制度而自豪。怎么叫做「复杂公平」?我们都知道选区制度是这个样子,比如说传统选区都是赢家通吃的,我获得51%的选票我就通吃了。这样做会造成一个严重后果,像土耳其有几次政变就是这个原因。民主党其实算总选票的话只有52%,但是它在每一个选区都能稍微占点优势,它在议会占据80%的优势,然后它就肆无忌惮地准备修改宪法了。共和人民党其实也有百分之四十几的选票,按照欧洲标准是个大党了,可在议会中却只有百分之十几的议席,变得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主了。怎么办呢?共和人民党跟军方联合起来发动政变。这种问题怎么办?比例代表制之下,共和人民党是个大党,但是在小选区制度之下,共和人民党是小党。那怎么按照比例全局矫正一下?像魏玛共和国那样实行政党比例选举制?但是这样选区就会失去意义,议员代表全国而不代表地方,他就丧失了代表地方的意义。怎么设计选区制度好像都不太好。

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有一套非常复杂的计算方法。ABCDE,我不是简单投一张票就出来了,我投一张票以后还有第二选择、第三选择对不对?我第一选择拥护的政党不一定选得上,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使我的第二选择当选呢?因为在传统选举制度下,假定有三个候选人,A是我拥护的,B是我不太拥护也不太讨厌的,C是我特别讨厌的,我的选择是ABC。但是在实际选举中A和C的选票最多,B的选票不太多,我本来是第一希望A上、第二如果A上不了,退一步我希望B上呢,但是由于我投了A的票而A输了,结果反而是C上了。TMD我太后悔了,如果我早知道这一天的话,我为什么不投票给B呢?我如果早知道A反正上不了的话,我投票给B让B上去,B我虽然不喜欢但也不讨厌,就像美国人对拜登的看法那样,但是我至少可以把C也就是可恶的川普整下去啊。

早知如此……为什么……不行,我们的选举太不公平了,不能反映我这个选民的真实意图。我这个选民,我有我喜欢的、有我讨厌的。我喜欢的希拉里,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上不上下不下都无所谓的;我讨厌的川普,但是我是一定要让他下的呀。你们难道不能……你们这些聪明的知识分子难道不能设计一个先进的选举制度,不仅能够体现出我喜欢谁、我最喜欢谁,还能体现出我最讨厌谁吗?能够把我喜欢的从,比如说20个候选人能够从ABCDEFG一路排下去,从第一喜欢第二喜欢第三喜欢第四喜欢第五喜欢,一直到最讨厌最讨厌最讨厌都排列出来,使我在第一选票候选人失败的时候,我的第二选票的意志、至少是我最讨厌哪个人的意志在选举中能体现出来吗?

这个好像是做不到的,但实际上却做到了,好像全世界也只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才能做到。比如说你投出的第一支持选票在失败的同时,你在第二、第三候选人当中喜欢谁和不喜欢谁还能体现出来,就是说你仍然能够保证你第二喜欢的候选人得到好处、而你最讨厌的第三个候选人得到坏处,能够避免在美英选举制度之中出现的这种困难局面。当然这样做选举制度就要被设计得非常复杂,而且还不能允许你随随便便不去投票,不去投票要被罚款的。当然,这样复杂的选举制度一般老百姓都理解不了,只有选举专家才能够理解得了。

这样的选举制度美国各州普遍没有,所以大家就只能紧紧盯着在极其粗糙的选举之中,这个地方出现一点技术故障,那个地方出现一点技术故障,你怎么知道这个是技术故障而不是有意作弊?顺便说一句,作弊——首先我们要注意「作弊」是个道德性质的说法,我对于我看不喜欢的东西我全都说是作弊。但是从法律上讲作弊不作弊是个规则问题,符合规则的就不是作弊,不符合规则的就是作弊。也就是说从表面上看起来很公正的方法,实际上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是可以算是作弊的;看上去好像很不公正的方法,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它并不算是作弊,完全看法律怎么规定。法律怎么规定,美国各州又是极其混乱,根本没有像澳洲和新西兰那样经过科学家精密计算过,用计算机、电脑排出各种模型以后,我们的选举制度是人类可以想象的最公正的选举制度,OK,你喜欢谁不喜欢谁,我们都能体现出来。没有那样的事情。

就连选举规则的制定都是,有很多州没有选举规则,选举规则是临时制定的;或者说有些州的选举规则是各郡临时制定的——甚至都不是州临时制定的,各郡可以派它的议会或者行政司法长官或者郡长,派一批业余志愿者出去临时制定一个操作规则,就像是我不会为搞一个夏令营,就制定一个宪法式的永久性的无比精密的规则。我一个月以前还没想到搞夏令营呢,这一个月这个星期我突然拍拍脑袋有一个主意,搞一个夏令营吧,跟几个邻居凑合一下,带一帮小孩出去玩。那么这些小孩需要什么规矩呢?三天前我还没想到他们需要什么规矩呢,甚至是昨天我还没想到什么规矩。但是他们打起架来了,或者是抢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想起来需要立一个规矩,我就拍拍脑袋立了一个规矩。这个规矩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选举官员看来肯定是漏洞百出,但是好在我对付的是一帮小孩,这些小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头脑,只要他们不抢东西就行了;或者说在他们玩跷跷板或者滑滑梯的时候,能够排出个先后顺序就行。假如这些小孩是老谋深算的政治家的话,他能够把我这个规矩玩得四脚朝天,把我活活玩死,把所有组织家都玩死。

但是美国很多郡的选民跟这些小孩子是一样天真的,这样行政司法官或者什么什么法官临时制作出来的规矩对他们来说是足够好,他们根本想不到去作弊,所以很多选区就是这么样糊里糊涂就过来了。有些州的选举规矩是临选举前州议会制定的、有些是州长制定的、州长某个办公室制定的、有些干脆就是各郡自己制定的。各郡是怎么制定的?就跟夏令营的规则一样乱七八糟地制定的。会不会有某些小孩干脆就抢了别人的滑滑梯而规则管不住他,因为我临时制造出来的规则是sb一样的规则?有的,很多很多很多……但是这不伤大雅,因为当事人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心思,而且制造出来的一点误差在全国的总体形势当中属于一个很小的噪音波动。

但是假如这样的选举制度到了深红和深蓝只差2000张选票的地方,有三个郡乱七八糟的选举规则造成了这样的波动,按照直觉来看我就觉得这个男孩子是抢了那个女孩子的滑滑梯,但是查看一下本郡治安官制定的规则好像他又没有犯规,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呢?然后在媒体再活动一下、政治阴谋家再搞一下,那就算是深层国家阴谋了。但实际上是因为本来无所谓的、乱七八糟投一投也无所谓的票,突然变成了生死攸关的深红和深蓝;本来上谁都没关系的,现在上深红和深蓝上去对对方的关系甚大的情况之下,原来那些漏洞百出的规则一下子就经不住考验了。这些漏洞百出的规则之所以能够混了几百年都混得下来,是因为原先的选举不像现在这样关系重大,而且原先的社会形势普遍来说的话都比较更接近现在的红州。

比如说以前的林肯时代的宾州,基本上就跟现在的宾州西部是差不多的,所有男人都带着枪出去。所以过去大家像是参加夏令营的小朋友一样,第一是张家的小朋友和李家小朋友不需要算计那么狠,第二就算是李家小朋友占了张家小朋友的便宜,张家小朋友也不会很介意下次说不定他也会占回来,无所谓的,都混过去就行了。但是现在突然变得不能混了。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产生的原因不是因为选举制度的问题,而是因为背后的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所以宾州在2020年大选以后又通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严厉的选举监督法。但是我高度怀疑宾州是不是真的发生了选举舞弊,我认为就宾州西部的状态来说的话,发生的其实就是我刚才描绘的那种夏令营状态;而且这样诸如此类的纰漏,自林肯总统当选以来一直是连续不断的,只不过以前大家都认为没有必要争,现在觉得有必要争了。

那么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谁有好处呢?最高法院有可能做出其它判决吗?首先我们要注意,1973的判决用隐私权作为理由其实是极其牵强的,他只是觉得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之下,觉得妇女应该有这样的主宰自己身体的权利,但是他又找不出好的理由,所以他就通过程序上、通过隐私权去非常勉强地延伸。就像罗伯斯(John Roberts)大法官作出的判决所说的一样,这样的延伸方式是比较危险的。从技术上来讲它是,假如你把司法判决当成一个工程师的作品,那么这个就是一个工程上的弱点,任何一个优秀的工程师都会忍不住手痒想改一改它,这是现在这个判决被撤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对于司法专业人士来讲,他们像工程师一样对于哪些结构很坚固、哪些结构很脆弱心里面是有数的。

比如说持枪权这个问题,虽然对于纽约市人民来说其实是,赤裸裸的暴政啊,就是赤裸裸的暴政;当然相反的判决对于纽约西部人和德州人来说,也是赤裸裸的暴政。它有民兵宪法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的支持,在工程上来讲就是一个非常简单、但是承重墙很结实的建筑。它非常简单,简单到外行都可以看得懂,但是它的基础很扎实,因为宪法修正案摆在那里——民兵。而1973年的这个堕胎判决呢,就是一个很精巧但是一个很高的高层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很不扎实;虽然建筑师用了很多方法让它扎实起来,但是它的地基就不扎实,它不是个简单的坚固建筑,而是一个复杂而根基不牢的建筑,最好为了安全起见就把它拆掉。即使是自由派的大法官很可能也觉得,我需要达到同样的目的,但是我需要找一个更坚实的基础。这是它被拆掉的主要原因。

当然从技术上来讲,各州享有尽可能多的权力,本来就是美国国父们的设想和当时人民的共识。是各州建立了联邦,而不是联邦建立了各州,各州可以要联邦也可以不要联邦,所以权力一开始就在各州的手里面。这是历史演化形成的先后顺序,你没有办法改掉。就像人眼睛有些结构和——比如说我们都会呛到,因为食管和气管是相交叉的。工程师会说,哪个sb设计的这种混蛋结构?让我来设计的话,难道我会sb到让两个管道彼此不相交这件破事都做不到吗?但是号称是无比精密、比任何人类工程都要精密的人体,却留下了很多bug这样的sb设计。你妈的,一个气管、一个食管你都分不开?这在技术上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啊,但是你就是分不开,一定要用一个软骨去来来回回地活动,结果让你很容易在一面喝水一面说话时把自己呛到,还有很多人就是这样给呛死的。好冤枉呀,最初级的实习生都能把这个错误改过来,但是人类改不过来,因为这是演化形成的。各州建立联邦,而非联邦建立各州,这一点是演化形成的。其他设计产生的联邦共和国还有很多,但是这些国家实际上是由中央集权国家看到中央集权的坏处以后,才改变制度实行联邦制,所以从宪法上讲,他们的各州有很大的权力,甚至比美国各州的权力还要大,但实际上他们的力量远不如美国各州大,因为他们的各州是中央建立起来的,而美国的联邦政府是各州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历史的先后顺序不同、演化的顺序不同,这点你没法改,因为你不能倒回去去谋杀你的祖父,所以你也改变不了历史形成的先后顺序。所以很多缺陷都是像这样的费叶南库式缺陷,由于历史演化的缘故是没法修改的。所以各州建立联邦是个先决权。